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根据《达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开江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保护广大师生汛期生命财产安全,各学校要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13号)要求,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请各学校于4月19日前,将校内涉汛安全隐患及周边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情况报我局法安股。联系人:刘宏,电子邮箱:709165941@qq.com。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开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