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县信访局
发布日期: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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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日是国务院《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纪念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宣传、推广《条例》修订实施以来信访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经验、成果,按照国家、省、市信访局工作部署,县信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9年4月底至6月底

二、活动对象

县信访局、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三、活动内容

(一)微视频征集活动(4月底至6月20日止)

1.视频内容:各地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创新举措、典型经验、感人故事等。

2.视频要求:作品可通过短视频、微电影、动漫等多种形式展现,内容突出亮点特色,切记面面俱到和“公文体”“汇报腔”,时长5分钟以内,视频分辨率和帧速率1920*720像素、25帧/秒。各单位要加强对作品的审核把关和保密审查,确保文字、数据、画面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泄密、侵权、剽窃抄袭等问题。

(二)主题征文活动(4月底至5月15日止)

1.征文内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工作经验,对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的调研思考,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2.征文要求:体裁不限,要求原创;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建议提供相关图片并配文字说明。

(三)主题宣传活动(4月底至6月底)

1.开展“听民声、畅民意、解民忧”基层大走访活动。各单位要对本领域内的所有初信初访事项和信访老户进行全面梳理,结合“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最多访一次”、“满意度回访”、“集中走访帮扶月”等工作,组织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信访工作人员,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广泛开展信访人上门走访活动。采取带案下访、跟踪回访、入户走访、上门接访的方式,通过实地调查、交流访谈、走访慰问、帮济相辅等措施,核查办理结果、解决实际困难、征求建议意见、宣讲政策法规、教育疏导思想,争取打开信访群众心结,推动问题案结事了、息诉息访。

2.开展现场宣传活动。5月,县信访局组织相关部门、有关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分片分时段深入乡镇(街道)、广场、村(社区)等地开展一次现场集中宣传活动(可视疫情情况顺延)。在公共场所、接待点设立宣传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信访条例》《信访手册》读本及相关资料、现场宣讲、律师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其中:宣传横幅、宣传展板由各地各部门按要求设置,《信访条例》《信访手册》读本各10000册及相关资料20000份由县信访局负责统一编印。

3.开设宣传专栏和设置宣传标语。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扩大宣传载体和信访法制宣传品的张贴范围,通过在互联网门户网站、投诉平台开设信访法制宣传专栏和村(社区)信访法制板报、墙报、橱窗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4.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信访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学习活动,通过开设专题辅导讲座、知识竞赛、学习讨论等方式,系统学习《信访条例》《四川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法律文件,提高各级信访干部主动学法热情,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的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活动,明确责任领导和人员,周密部署、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到位。要紧密联系本地工作实际和特色,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确保活动有声势、有力度、有效果。

(二)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本系统、领域信访工作的优秀事迹、典型案例和显著成效。各地各部门要踊跃开展微视频创作拍摄,鼓励信访干部和信访工作人员撰写主题征文,开展课题调研,微视频创作、主题征文和调研成果投稿分别不少于一篇(投稿截止日期5月15日;联系人:朱晓状;联系电话:13558547975;投稿邮箱:601337108qq.com)。县信访局将对各地各部门宣传活动组织情况,投稿的微视频、主题征文和调研成果进行评选,并通报评选结果,优秀作品择优向省、市信访局推荐。

(三)各地各部门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或视频)请于6月20日前报县信访局办公室(底楼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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