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达州调查队反馈数据显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一季度开江县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呈现大幅回落,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74元,同比增长3.7%,比去年一季度回落5.6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19元,同比增长1.9%,比去年一季度回落7.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4,同比增长5.2%,比去年一季度回落4.2个百分点,纵观今年一季度开江县经济运行轨迹来看,上半年乃至全年居民收入增长形势不容乐观,需要各级高度关注。
一、居民可支配收入基本特点
(一)从居民收入差距上看。2020年一季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119元,同比增长1.9%,增速比全省高0.7个百分点,比全市高0.3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市第一,总量居全市第5位,与上年持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4元,同比增长5.2%,增速低于全省0.1个百分点,与全市持平,排名与大竹县并列第三,总量居全市第5位,与上年持平。
(二)从居民收入结构上看。四大收入受疫情影响程度不一致,其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受影响程度较严重,相反转移性收入成为一季度推动我县居民增收的主要因素。
1.城乡居民工资收入受冲击明显,均为负增长。一季度,我县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72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3元,同比下降1.2%。其中城镇居民受影响较大,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452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8元,同比下降1.5%;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1709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8元,同比下降1.6%。
2.经营性收入受城乡区域影响,呈一正一负增长趋势。一季度,全县全体居民人均经营性净收入为1474元,同比增加17元,增长1.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城镇企业开工少,非农经营成本增加导致城镇经营性收入增长受阻,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净收入132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3元,同比下降6.6%;农村居民人均经营性净收入156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0元,同比增长5.4%。
3.财产性收入受影响较大,均为负增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季度财产性收入,城镇居民受影响程度大于农村居民。全县全体居民人均财产性净收入为241元,同比下降3.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净收入552元,同比下降4.7%,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净收入65元,同比下降0.5%。
4.转移性收入成为居民收入的强劲动力,快速增长。一季度,全体居民人均转移性净收入为1131元,较去年同期人均增长223元,同比增长24.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净收入1716元,同比增长24.7%;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净收入799元,同比增长23.7%。
二、居民增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已成为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主要因素,而且对城镇居民的影响大于农村居民。
1.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受政策的影响较大,在无政策调资的情况下,上升空间很小;城镇经营性收入集中在非农产业,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开工较晚,加上人工工资、店面租金等成本的增加,造成个体户经营利润减少,制约了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的增长;同时,在疫情期间,除了企事业单位正常上班,城镇很多合同雇佣工在一季度基本没有开工,大部分居民是使用积蓄来维持生活开销,因此将会减少利息收入,同时疫情对三产业影响冲击较大,比如我县城镇居民一记账户投资的餐饮店在疫情不到两个月期间就直接破产,导致投资分红断路,因此对财产性收入的增长冲击较大。
2.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受疫情影响增收乏力。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开江属于“重灾区”,60%的居民属于居家隔离阶段,无论是本地企业还是外出务工人员所在的用工单位都不同程度的延后开工,农民工返岗时间较去年推迟近一月,因此部分居民无工作无收入,同时受居民宅家、餐饮停业、集市关闭等影响,市场需求减少,农副产品销售困难,农村居民传统种植业方面受疫情轻微冲击,加之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全县畜牧业生产尤其是生猪生产面临严峻挑战,生产成本增长导致经营成本大幅增加,从而降低收入。同时受延后开工影响,外出务工返岗时间推迟对农村转移性收入必然有一定影响。
(二)居民调查点基础工作薄弱,记账质量有待提高。
从省、市数据质量抽查反馈的情况来看,我县居民增收调查点基础工作薄弱,特别是记账质量方面:一是自产自用畜牧业饲料漏记严重;二是学生营养餐补助漏记;三是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免费食宿漏记严重;四是个别记账户有涉及收入隐私、怕露富心态,收入记录不齐全现象;五是很多记账家庭子女买的物品都只记支出未记收入;六是将外出务工人员的工资收入记成寄带回收入;七是双轨记账户手机记账和纸质账本有不一致现象。
(三)增收部门上报的增收材料质量不高。目前,我县上报增收材料的合理性、逻辑性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提高,增收亮点不突出、措施不具体、例证不充分,支撑性指标不给力,还不能充分有效反映我县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增长状况。
三、居民增收的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多举措促进就业,提高工资性收入。一是强化专项行动助推就业,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等大型现场招聘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二是强化落实政策实现稳定就业,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提供涉及乡镇社会保障事业、基层政府机关文职等岗位,并按时发放岗位补贴。三是加大投资力度,加快中小城镇建设,大力发展城镇二三产业,增加就业务工机会。四是提高城镇化水平,推进“三化”联动,就地转移农村人口,促进农民非农就业,广辟农民增收门路。五是农村加大劳务输出力度,搭建劳务输出平台,通过订单输出、委托输出、定向输出等方式,扩大组织化输出规模,抓好就业培训,做好农民工的维权保护,增加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
(二)以产业增收助推经营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增强市场经营主体活力,切实把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扶持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的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把稳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作为稳定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抓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经营活力;二是要着力抓好“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培育壮大,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努力提升产业效益。同时要抓好产地市场、批发市场、加工企业和供销大户之间的有机融合和对接,减少产品销售成本,促进提升产品销售量;三是要大力发展畜牧业,充分发挥传统养殖的优势,广泛发动千家万户饲养猪牛羊及小家禽,壮大畜禽养殖总量,同时在适养区和限养区大力开展适度规模养殖,发展生态养殖,双管齐下提高产业收入。
(三)拓宽财富道路,增加财产性收入。鼓励投资实体经济,支持居民财产向资本转变。鼓励城镇居民大力投资发展制造产业、新兴技术产业、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流转,有效增加转让土地经营权和林权的收益,支持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入股参与现代农业和产业化经营;探索放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户宅基地使用权,进一步提高农民土地房屋产权收益;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增加农民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收益。
(四)发展民生事业,增加转移性收入。完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和救济体系的建设,加大财政投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提升公共服务惠民水平,增加居民转移性收入,特别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对低收入和生活困难群体发放的生活补贴;推进精准扶贫措施,多渠道增加农村困难群众转移性收入;及时足额兑现惠农支农政策,如粮食、农业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还草等。
(五)强化学习指导,夯实统计调查基层基础。一是认真总结梳理上级机构反馈情况,找差距,寻不足,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调查工作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二是加强培训、指导与回访,提高数据质量,坚持“收入是记出来的”理念,加强培训指导频次和力度,加大回访力度,切实提高记账质量。三是季度开展全县基础工作检查评比、业务交流会,交流工作经验,分享工作心得,创新工作方法,相互促进,努力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六)加强部门联动,突出增收亮点。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积极发挥主体作用,每季度按时高质量报送增收材料,确保全县的增收举措、增收亮点、增收成效不漏报、不迟报。二是对口联系部门加强宣传,经常下村访点入户,深入记账户家中摆家常、算收支,不漏记、不错记、不重记、确保所有收支记完记尽;宣传国家记账政策、关心辅助调查员和记账户的日常生产生活情况,打破记账户的认识误区,切实提升数据质量和记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