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坚持把“红盾春雷行动2018”作为全县的“一大拳头”和“一大品牌”来打造。在各级各部门的重视支持和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关心厚爱下,全县“红盾春雷行动2018”取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一是社会舆论氛围日益浓厚。行动启动后,开江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通知》,并将其列为元旦春节期间重点工作。在闹市区LED和车载广告上连续20天播放“红盾春雷行动2018”宣传标语12条(则),县电视台对查处的销售假牛肉案、非法会销案进行了专题报道,《消费质量报》、《华西都市报》、《四川法制网》、《达州日报网》开设宣传专栏,省、市级报纸媒体刊用宣传稿件15篇,新闻网站刊用宣传稿件50余篇。
二是违法乱象得到有效遏制。通过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市场中的假冒伪劣、不公平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一些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目前,全县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24件,案值270余万元,其中50万元以上案件1件,10万元以上案件 1件,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案件12件。
三是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按照“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整个行业”的原则,全县共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户1689户、各类市场105个,网上检查网站、网店23个(次),摸排涉嫌违法线索(网络)8条,整治网络第三方平台重点领域1个,微信公众号发布网络消费警示1条,立案查处61件,召开电商平台行政约谈2次。
四是群众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围绕“护民生”行动主题,加大对白酒、会销、教育、房地产等重点行业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受理消费者咨询89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1000余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五是企业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积极发挥政企联合打假维权机制,联合“国窖1573”、“五粮液”、“剑南春” 、“贵州茅台”等知名企业开展打假维权行动,查获假冒“五粮液”、“贵州茅台酒”、“国窖1573”、“剑南春”等名贵白酒200余瓶,货值金额1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