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2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镇进行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并于2019年1月4日向我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我镇赓即开展整改工作,并于2019年10月30日呈报了整改报告。县委第三巡察组2019年11月5日对我镇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回访和指导。2020年3月30日我镇再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工作情况。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县委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13个突出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立案审查1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2人,向镇党委书面检讨1人,向镇纪委书面检讨1人,追缴各村(社区)违规发放的补助等资金共计12441元。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着力组织领导,强力推进整改
(一)强化思想认识。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积极履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主体责任,迅速将全镇上下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及县委巡察的部署要求上来,由镇党委书记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召开镇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同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和村(社区)书记、主任,召开全镇党员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明确要求全镇上下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举一反三、务实求实抓整改,坚决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见到实效。
(二)加强工作领导。为把问题整改落到实处,镇党委赓即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班子其他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镇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镇党委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并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由镇纪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巡察整改责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中,亲自抓研究、抓部署、抓推进、抓督导。
(三)实施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巡察整改“三点要求”,以推进深化扶贫领域“3+X”专项整治、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清源行动”重点内容,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从严提升整改实效着眼,按照“大小问题都不放过、一般问题和突出问题一起整改”的原则,集中开展扶贫领域责任落实方面、政策落实方面、整改落实方面、干部作风方面、扶贫腐败方面的问题专项整治,并成立三个专项工作组,从严从实、动真碰硬,强力推动整改工作快见成效、多出成果,全面从严治党成果不断巩固。
(四)从严督促检查。充分发挥镇纪委的监督执纪作用,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点督促检查事项,将整改实效进行专项督查、专项通报,着眼跟踪问效,对巡视整改不主动、不深入、不彻底的,严查快处、逗硬问责。同时,坚持分类施策,对复杂问题,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一竿子插到底,迅速整改,确保效果,有力保障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在抓实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紧扣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注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进一步完善了《长岭镇机关内务管理制度》、《长岭镇脱贫攻坚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等制度,着力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确保取得常态长效效果。
二、坚持标准不减,铆劲问题整改
(一)关于责任落实方面整改情况
1.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未完全到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抓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未完全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未完全形成。
一是召开脱贫攻坚方面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自身进行自查整改,加强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二是加强班子成员主动担当意识,面对复杂问题要有直面矛盾的勇气和决心;三是加强统筹协调能力,提高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四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访民意、解民忧;五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纪问责。
2.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主动监督意识不强,执纪问责力度不够,重要求、轻落实,未形成有效震慑。
一是责令问题相关人员乔鸿进行向镇党委检讨,并对其行为进行了提醒谈话和全镇通报。二是强化了镇纪委常态学习,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及时纠正各种违纪行为,严防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真正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三是镇纪委向镇党委书面检讨,切实加强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增强主动监督意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形成有效震慑。
3.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和监管责任不到位、不深入。
一是明确要求责任领导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对各项达标认定做到及时准确。二是加强监管相关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和实施后的全过程跟踪监管,确保工作职责履行到位,监管不缺位。
4.个别贫困村村支两委同驻村工作队协作机制未建立,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对山溪口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村支两委与驻村工作队协作机制。二是强化了工作队积极参与村“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召开的村支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均吸纳驻村工作组和第一书记参加研究讨论,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作用。
(二)关于政策落实方面整改情况
5.产业扶贫基金使用不规范,产业项目可行性论证不充分。
一是按照《开江县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开江脱贫办〔2016〕61号)规定严格落实好产业扶持基金使用遵循保值增值的原则。二是按照《开江县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开江脱贫办〔2017〕54号)规范产业扶持基金使用范围。三是建立健全了镇村两级产业扶贫基金管理机构,明确以镇长为组长、镇分管领导、财政所、农技站、扶贫开发负责人组成的产业扶持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强化了村支两委对产业扶持基金入股企业有效监管和有益投资,确保集体经济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四是根据《开江县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优化完善产业扶持基金的投放方式,明确产业发展的初衷不变质。五是充分论证产业扶持发展风险,规避产业扶持基金投资风险隐患。六是因地制宜完善村级编制精准脱贫规划,避免存在“假大空”的问题,保证规划的有效可行性。
6.扶贫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四档合一”信息采集欠精准。
一是通过对帮扶单位对接,利用每月入户走访进行扶贫政策的宣传,同时印发脱贫攻坚应知应会知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明确脱贫攻坚政策的透明度,促使贫困户知道脱贫年限和脱贫达标条件。二是再次校正“四档合一”,及时更新了明白卡和修正贫困户基础信息数据。
(三)关于整改落实方面整改情况
7.个别贫困村对巡察反馈的脱贫攻坚工作存在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较差等问题。
一是强化了驻村领导督促指导作用,加强督查贫困村及非贫困村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细化整改措施,相关问题强力整改到位。二是由镇纪委对整改效果进行反馈跟踪,确保整改问题有力有效,杜绝了整改不力和工作虚浮现象。
8.对上级开展的扶贫领域专项检查、考核评估和相关部门专项督导、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效果不明显。
一是强化督促各村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工作,重新梳理了各级反馈问题,分村分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照各级反馈问题,实行逐一自查排查,逐一销号整改落实,以整改落实“回头看”,做实做细整改工作。二是对照复发性问题进行了深研细拔找好根源,落实好措施或机制,坚决遏制整改问题“反弹”。
(四)关于干部作风方面整改情况
9.工作作风不扎实,部分易地搬迁、CD级危房改造项目验收资料不规范、不完善。
一是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规范完善了易地搬迁和CD级危房改造项目资料。二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转变工作作风,大力整治作风不扎实现象,营造了务实落实的工作氛围。
10.个别驻村工作组成员落实上级要求打折扣,存在“走读”现象。
一是对驻村工作组人员进行谈心谈话,转变思想认识。二是加强对驻村工作组履职情况的督促落实,及时反馈派员单位履职情况;三是严格落实驻村工作组管理办法,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了督查,加强了对驻村工作组人员的考勤。
(五)关于扶贫腐败方面整改情况
11.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报账不规范,报销凭证附件不齐,不能体现开支的合理性。
一是对扶贫项目资金报账进行清理,其中报销凭证附件不齐的,相关资料已完成了清理归档;二是加强了对扶贫项目资金报账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制度落实,确保合理合法报账扶贫项目资金。
12.部分村级财务开支执行财务制度不严。
一是规范了报销生活费、差旅费,确保凭证齐全、依据充分。对其中不应报销的已全部清退。二是严格执行支付千元以上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的规定,避免大额现金支付。三是规范了资金拨付,严格按照拨付要求进行拨付。四是严格落实财务公示公开,按要求接受群众监督,未公示的已全部进行公示。
13.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
一是对槐花树村和中山坪村以二次转运等名义违规收取费用情况进行了核实处理。二是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抓早抓小,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领好班子、带好队伍。三是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深刻反思,做到及时整改,并创新实施“有事请找我”的工作机制,优化了基层治理。
三、持续发力,提升整改实效
下一步,镇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
(一)坚持查漏补缺,纵深推进整改
严格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或长期坚持的,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紧盯不放,加快进度,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二)注重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
立足建立长期管用的制度机制,把集中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注重发现和总结带规律性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努力在各个领域都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同时,全面强化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住干部行为、固化整改成果。
(三)严明党的纪律,营造新风正气
进一步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始终坚持以零容忍、出重拳的鲜明态度,深入开展“133+”专项整治,纵深推进“四风”问题治理,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加强纪律规矩执行,严明党的各项政治规矩纪律,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注重成果转化,夯实脱贫攻坚
把整改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同深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相结合,着力通过巡察问题整改促进全镇党员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有新变化、工作作风有新改进、廉洁自律有新增强,努力使整改过程成为推动稳固脱贫攻坚工作的新成效,切实以脱贫攻坚发展的新成果检验整改落实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8-8253001;邮政地址:开江县长岭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2557742865@qq.com。
中共开江县长岭镇委员会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