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17]36号)精神,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吸引更多的民营经济投入到我县经济社会建设中,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开江县鼓励外来企业注册实施意见》。该《意见》规定:凡县域外依法正常经营且有意到开江发展投资的公司(企业),均可申请在开江注册企业。并根据外来企业注册投资额度大小,在开江县普安工业园区免租金提供相应的办公用房,根据当年(季)该企业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情况给予一定奖补。还鼓励企业(公司)或社会自然人积极招商引资,并按被引进企业当年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额的5%予以奖励。该《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优化我县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到开江的经济建设中,增加财税收入,助推实体经济的发展。<!--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