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助推政府出台意见强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来源: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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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政府印发《开江县关于推进县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加快全县经营性国有资产脱钩改制进程,助推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制度化和专业化监管。

去年以来,审计机关在开展县级预算执行审计,金山投资公司、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审计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时揭示相关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健全、国资监管主体责任不明确、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审计建议要切实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县政府高度重视,明确由县财政牵头出台相关监管制度办法,增强国有资本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了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范围内容、工作程序、步骤措施,强调与行使公共职能或发展公共事业无关的企业要全部脱钩划转至相关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僵尸企业”、空壳企业实施市场化方式处置,要求要对脱钩划转企业、保留企业和维持现行管理体制的特殊企业建立统一监管规则,加强集中监管,理顺产权关系,推动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前,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正按《意见》要求开展自查清理,审计机关将适时开展全县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调查,助推全县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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