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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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局机关各股室、各所属事业单位:

根据《达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的通知》(达市退役军人发〔2020〕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经县局研究决定,现就我县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长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面向全系统,突出县乡村,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服务保障,提升队伍素质,夯实工作根基,确保基层建设过硬、基础工作过硬、基本能力过硬,为退役军人工作健康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基层建设

1、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人员应全部配齐到岗。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原则上所占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要加大一线服务单位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健全矛盾化解、舆情引导、思想宣传、心理疏导等专业人员队伍,提升基层整体专业化服务能力。乡镇(街道)服务站要严格按照省委编办《关于明确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落实1-2名编制,调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退役军人工作;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要结合全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同步调整配备好专(兼)职工作人员,重点安排热爱国防事业、了解退役军人、熟悉辖区情况、擅长群众工作的人员(退役军人优先)从事相关工作。要按照全国乡镇(街道)“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标准,推进打造一批达标 服务站。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经费补贴标准并发放到位。

责任股室(中心):党建办、行政办公室、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首个股室(中心)为牵头股室(中心),下同〕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2、确保实体化运转。要严格按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工作规范加快建设,在年底前开展服务站建设情况“回头看”,重点看人员配备、场所设施、业务能力、工作成效等基本情况;要利用调研、暗访等形式检查各级服务站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情况、督促整改,确保机构真正全覆盖、工作运转实体化。加快事业单位转隶,实现应转尽转、归口管理,产权清晰的事业单位要在上半年转隶到位;产权复杂的事业单位,要尽快划分与退役军人事务相关的产权、编制、人员、资产、职能等,确保年底前转隶到位。要抢抓“十四五”规划编制机遇,加强县光荣院、县军休所、县烈士陈列纪念馆、县烈士陵园等建设,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全省全市和地方总体规划“大盘子”。退役军人工作机构,作为提供服务、搞好保障的“桥头堡”,重点做好抚恤优待、接收安置、就业创业、帮扶援助等工作;作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稳压器”,重点做好政策解释、问题排查、矛盾调处、风险管控等工作;作为联系对象、凝聚人心的“吸铁石”,要重点抓好思想政治、党员管理、精神激励等工作。要把退役军人工作机构建成“退役军人之家”,引导退役军人成为自觉维护党的领导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定可靠力量。要围绕清明、“八-”、“9·30”烈士纪念日、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时节,精心组织开展好祭奠祭扫、走访慰问、学习宣传等活动;持续开展送政策进军营、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迎接退役军人光荣返乡、关爱功臣、军休疗养等活动。

责任股室(中心):党建办、行政办公室、政策法规(褒扬宣传)股、安置就业股、拥军优抚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改善服务保障条件。要推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积极改善场所条件,配齐必要设备,落实政治文化环境建设要求。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按照规范制作悬挂机构牌子、设置办公服务场所,突出系统党的领导,突显军的色彩。县级服务中心要设置专门的办公和活动场所,建设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服务大厅和办公区域,并设信访接待室;乡镇(街道)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设立专门办事窗口或岗位,配备办公设备,要具备工作需要的政策资料和退役军人台账资料,有条件的可设立信访接待室;村(社区)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做到门前有牌子、室内有册子、墙上有制度,由县局统一标准,有条件的可单设服务场所。要在各级服务站建立“荣誉墙”,营造浓厚尊崇氛围。县局会结合实际确定统一版式及荣誉宣传事项,乡镇(街道)级服务站可将荣获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简介(图片)纳入“荣誉墙”宣传,村(社区)级服务站可将荣获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简介,(图片)纳入“荣誉墙”宣传。

责任股室(中心):政策法规(褒扬宣传)股、行政办公室、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4、发挥退役军人作用。要引导退役军人有序参与公共事务,结合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行动,加大从退役军人党员中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力度;要鼓励和支持政治过硬、群众威信高、熟悉社情民意的退役军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居)民自治组织。要加大退役军人事务特邀监督员选聘力度,融入基层权力监督体系,发挥好退役军人事务特邀监督员的监督、调研、宣传作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要推动建立“老兵调解室”等形式的人民调解机制。县级退役军人工作机构要开发一定数量志愿服务队伍和项目,合理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基层志愿者队伍,服务社会、服务退役军人,鼓励退役军人有序开展志愿活动。

责任股室(中心):政策法规(褒扬宣传)股、党建办、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夯实基础工作

1、建好用好信息化平台。将信息技术作为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引擎,大力推进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及时对接应急指挥视频综合运用平台和智慧大厅信息化平台,及时跟进对接省厅“一库、两平台、一支撑”建设。结合实际加快省市县三级信息系统建设,同步做好现有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尽快研究确定业务线上受理办理事项清单,积极连通同级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线上受理网通办,力争让服务对象“最多跑一次”。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要求,加快建设信息系统,实现应连尽连、应用尽用。要强化基层信息化专业人才选拔培养,积极开展信息化专项业务培训,有条件的地方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专人专岗开展工作。

责任股室(中心):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政策法规(褒扬宣传)股、行政办公室、党建办、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加快建档立卡。按照分类设置、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要求健全业务档案资料和工作台账,重点设置思想政治和党员教育管理、就业创业指导、信访接待、走访慰问、帮扶援助等工作资料和台账,由县级业务机构确立管理档案资料目录及标准;完善开江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一人一档”服务情况样表,建立规范的大走访活动档案。要遵循退役军人事务部信息化建设数据元标准,建设全县退役军人电子档案信息系统,要依托退役军人服务站重点加强服务对象信息管理,全面登记服务对象自然情况、身体状况、家庭条件、就业现状、立功受奖等信息,滚动完成建档立卡工作。要加强统计数据管理和分析利用,打破业务板块数据壁垒,建立数据资料兼容共享机制,提高数据使用效率。

责任股室(中心):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政策法规(褒扬宣传)股、安置就业股、拥军优抚股、行政办公室、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精准落实政策。熟练掌握法律规定、政策适用和工作流程,抓好下一级业务机构、业务能力建设,定时利用线上或线下方式开展政策培训指导和业务能力检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分批组织开展短时的顶岗锻炼,逐级建立业务骨干人才库,确保各业务领域都有行家里手,每个服务中心(站)都有“明白人”。根据服务中心(站)的业务事项,分类制定工作指南和服务规范,研究确定可一站式办理的事项及流程;服务中心(站)要严格按政策认真落实办理各项业务。推行阳光政务,要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主动公开大家普遍关心的申领优抚补助、享受困难帮扶,获取公益岗位等事项和人员信息,要公开县级服务中心的咨询热线和监督电话,接受群众和特邀监督员的监督,提高工作规范性和公信力,推动政策精准落实落地。

责任股室(中心):政策法规(褒扬宣传)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安置就业股、拥军优抚股、行政办公室、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4、密切联系对象。严格落实系统干部职工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细化明确联系工作责任、任务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标准等可量化细则,推动常态化做好走访慰问、沟通联系、感情联络、帮扶解困、心理疏导、思想引导等工作;及时公布服务站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让每名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能够及时反映问题、需求帮助,同时要全覆盖掌握退役军人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建立按省市县分级掌握的功臣模范、烈士遗属、伤残人员、特困退役军人档案库,便于分级开展走访慰问,重点加强联系,每年至少走访一次,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发生重大变故时应及时进行联系;对年龄偏大、行动不便、鳏寡孤独的要提高联系频次,要主动上门了解情况;依托优抚医院,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疗养、健康体检等待遇。制定政策时要主动听取退役军人意见,在“八一”等重要节日期间召开退役军人代表座谈会,集中听取加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服务站要为退役军人积极搭建交流平台,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

责任股室(中心):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行政办公室、党建办、拥军优抚股、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5、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保密、值班值守、文电档案、政务信息、统计调查、财务管理、干部人事、党风廉政等规章制度,规范运转机制,优化决策程序,创新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效能。行政机构要加强对所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的管理和业务指导,明确业务股室与服务中心工作协作的责任分工和关系;根据自身实际明确部门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职责任务,科学厘清行政事务与服务事务的边界,做到合理分工、相互衔接。结合实际,制定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工作规则及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困难帮扶基金使用规范、公益性岗位分配等相关标准规范,推动工作制度化。

责任股室(中心):行政办公室、政策法规(褒扬宣传)股、党建办、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提升基本能力

1、增强学习研究能力。要把学习作为永恒课题,不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加强业务学习,大力开展学法活动,改善知识结构,为科学应对各种问题储备能量。要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灵活采取线上线下互补、集体个人结合的方式,提高学习实效。结合自身集体学习以视频形式带动基层学习,县各股室要针对部分业务工作录制培训视频供基层学习使用。县局各股室要紧密联系当前重难点问题确定1-2个课题,有针对性开展交流研讨,形成学习成果并运用于实践。要养成边学习边研究的良好习惯,带着疑惑在理论中找答案,带着问题在政策中寻方法,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责任股室(中心):党建办、政策法规(褒扬宣传)股、安置就业股、拥军优抚股、行政办公室、各所属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完成时限:2021年1月。

2、增强政治建设能力。全面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组织工作制度,坚持党建和业务两手抓、两手硬,实现两不误、两促进。增强统筹协调本领,善于运用党组(委)决策议事协调机制,善于调动社会力量,统筹各方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培塑系统优良作风,坚持初始即严、一严到底,团结拼搏、协作配合,只争朝夕、夙夜在公。

责任股室(中心):党建办、行政办公室、政策法规(褒扬宣传)股、安置就业股、拥军优抚股、各所属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完成时限:2021年1月底前。

3、增强改革创新能力。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对象具体情况创造性开展工作。善于发现、总结、把握规律,做到阶段工作每季度一总结,专项任务及时总结,复杂敏感问题随时分析总结,不断提炼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勇于改革尝试、攻坚克难,善于问计于民、推陈出新,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借助各类资源,丰富平台载体,建立和完善军地联动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发挥退役军人作用的新机制。

责任股室(中心):行政办公室、政策法规(褒扬宣传)股、安置就业股、拥军优抚股、各所属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完成时限:2021年1月底前。

4、增强宣传引导能力。针对服务对象不同需求,用接地气的语言与方式精准宣传解释政策,让服务对象听得懂、能认同。认真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善于发现先进、选树典型、宣传推广,把握宣传重点,重点宣传退役军人的先进事迹,推动形成干事创业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培养网络舆论引导队伍,积极引导舆情,及时发现处置网络涉退役军人负面舆论,劝解制止错误言行,引导舆情积极正面、向上向善。

责任股室(中心):政策法规(褒扬宣传)股、安置就业股、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完成时限:2021年1月底前。

5、增强狠抓落实能力。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贯彻中央部署、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执行政策法规、遵守内部规范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健全权威高效的工作执行机制,做到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时限、有绩效,责任到人、稳步实施、有序推进。加大工作督查督办力度,对思想不重视、任务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约谈。完善奖惩并重的考核考评机制,科学设立指标、加强绩效管理,奖励先进、鼓励大众、督促落后。

责任股室(中心):行政办公室、党建办、机关纪委、政策法规(褒扬宣传)股、安置就业股、拥军优抚股、各所属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完成时限:2021年1月底前。

6、增强驾驭风险能力。巩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成果,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风险研判和防控机制,善于发现和处理各种复杂矛盾,遇有重大突发情况及时上报,牢牢把据工作主动权。持续完善、动态管理《重点对象工作档案》,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加强重点人员的动向掌握、教育稳控。大力推进诉讼与非诉讼方式的有机衔接,积极探索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信访接待场所设立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调解服务“三位一体”综合调处平台。严格落实信访属地首办责任,对诉求合法合理的,按照程序和时限尽快办理;对诉求不合法理、反映问题难以解决的,讲明政策规定、坚持依法办理。

责任股室(中心):政策法规(褒扬宣传)股、各所属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实施步骤

从2020年3月中旬开始,到2021年2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2020年3月)。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或其他有效形式,部署工作任务,认真传达学习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吃透精神,充分调动系统干部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组织实施(2020年3月至2021年1月)。以“清单制”“责任制”推动工作落实,要列出具体工作台账,对每大项任务内容逐项细化分工,把“具体事项”逐一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细化工作要求、工作标准、时限要求,责任到人,并确定需督促开展的具体业务内容及标准。牵头股(室)要制定任务书,排出计划表,落实责任人。同时,采取视频会、现场会、情况通报、专题简报等方式,宣传推广开展活动的经验做法,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在效果。

(三)评估总结(2021年2月至2月)。全面总结基层基础基本建设情况,提炼经验做法,推动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清单,制定措施,抓好整改。各乡镇(街道)和各牵头股室(中心)的工作总结于2021年2月20日前报送局行政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基层基础基本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是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带好头、领好队,按照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分工,局领导干部包干乡镇(街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想方设法帮助基层充实工作力量、争取专项经费、协调重大项目、加强硬件建设,确保基层有人干事、有钱干事、有精力干事。

(二)深入开展调研指导。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领导干部调研原则上分别不少于40天和45天,尤其要深入各乡镇(街道)进行调研指导。在调研中发现和解决问题,注重摸清真实情况和矛盾症结,注重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基层建议,共同研究解决矛盾问题;在调研中指导和培训业务,通过蹲点调研、问卷调研、书面调研、现场调研等方式,现场办公、业务交流、协调资源、研判问题、解决疑难,做好传帮带,促进基层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提升;在调研中发现和推广先进,尊重、激发、调动基层首创精神,积极挖掘基层创新举措,支持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开展改革试点,及时推广模式成熟、管用有效的经验做法。

(三)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按照《2019-2022年全国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2020-2023年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开展专题培训需求调研,科学制定专题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退役军人事务先锋大讲堂”、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和各类业务培训,保障学习时间,确保年底前各级各类干部培训数不低于各自总数的60%。要创新培训形式,采用座谈研讨、数据分析、案例演示、情景模拟、现场教学等针对性、实战性较强的教学新模式,提高培训质效。

(四)注重实践锻炼。建立岗位练兵、轮岗交流、上下互派机制,推动干部职工熟悉各项业务,在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和各项任务中锤炼业务能力。组织新进人员在信访岗位至少锻炼两个月,乡镇(街道)服务站工作人员到县级服务中心随岗锻炼至少一个月,学习办理一线业务,培养工作实操能力。注重在基层在实践中考察评价干部,大力选拔使用经过基层实践考验、具有较强基层工作能力的优秀年轻干部。

(五)力戒形式主义。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为基层减负的要求,不以开展活动为由额外布置任务,不能以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贯彻文件,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检查工作要不打招呼、不搞陪同、轻车简从直接前往一线。能电话了解的工作事项不索要材料,不让基层的日常工作栓套于填报各类报表中,真正把基层从文山会海中解放出来。


附件:“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重点事项清单



                                                                                                                               开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5月28日


附件:

“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重点事项清单

1.按照省委编办有关文件要求,落实乡镇(街道)服务站1-2名编制。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乡村三级服务中心(站)人员应全部配齐到岗。

2.对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机构真正全覆盖、工作运转实体化。

3.完成事业单位转隶,实现应转尽转。

4.重点时节的重点活动落到实处。

5.基层退役军人事务机构积极改善场所条件,配齐必要设备,落实政治文化环境建设要求。

6.发挥退役军人作用的措施具体,落实到位。

7.建好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平台,实现应连尽连、应用尽用。

8.按照全国统一的退役军人电子档案标准规范,完成建档立卡工作。

9.逐级建立业务骨干人才库。

10.落实系统干部职工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分层建立功臣模范、烈士遗属、伤残人员、特困退役军人的数据库。

11.建立完善实用的规章制度。

12.及时总结专项任务,随时分析总结复杂敏感问题,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

13.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发现先进、选树典型、宣传推广。

14.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风险研判和防控机制,及时化解矛盾,遇有重大突发情况及时上报。

15.局领导干部包干乡镇(街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16.主动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基层有人干事、有钱干事、有精力干事。

17.领导干部调研原则上分别不少于40天和45天。

18.2020年底前各级各类干部培训数不低于各自总数的60%.

19.组织行政机构新进人员在信访岗位至少锻炼两个月,乡镇(街道)级服务站工作人员到县级服务中心随岗锻炼至少一个月,培养工作实操能力。

20.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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