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 来源: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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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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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县安办的统一要求,确保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高效有序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后造的损失,并在县安办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救助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预案演练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营造人人重视个个有责的安全工作氛围。

    二、应急机构组成、职责

    经开区管委会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领导、协调园区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工作和平时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本系统各单位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案,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协调、检查、督促应急的准备落实情况等。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经开区区管委会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系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并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统一领导下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助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4个应急工作组,各组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的部署统一开展工作。

    (一)经开区管委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

    由管委会主任邓学辉任指挥长,党工委副书记陈奕良、管委会副主任程志瑞、唐志成任副指挥长,张力、何光玲、魏方杰、张美平、唐刚娥、刘克波、王承勇、汤瑜、鲁云华、张浪等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1)迅速接受和执行上级领导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的各项指示,确保政令畅通。(2)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救灾命令、指示、通知等。(3)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事故有关人、物转移救治安置。(4)及时统计、上报事故及损失。(5)组织协调事故生活必需品如食品、饮水、药品的调配供应。(6)组织急救款物核定,保证事故灾民基本生活,维护稳定。

    (二)办公室组成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管委会副主任程志瑞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1)传达和落实指挥部的决策和命令,组织协调直属各单位的事故灾难应急工作;(2)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件的起草、印发、各种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3)及时收集汇总上报事故及抢险救灾情况;(4)负责承办指挥部日常事务和对外接待工作等。

    (三)应急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1、抢险救灾组

    由办公室牵头,企业服务股配合,遵照上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命令,组织协调各入园区企业及施工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要求各股室、办公室、入园企业及施工单位抽调人员并配备抢险救灾工具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现场救援工作。

    2、物资保障组

    办公室牵头,企业服务股配合,负责督促各企业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储备必要的事故应急物资和装备。

    3、资金保障组

    办公室牵头,负责做好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

    4、事故核实组

    办公室牵头,规划建设股配合,负责配合县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进行勘察、核实,并及时统计上报。

    三、预警预防机制

    办公室、各股室、园区内各企业及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县政府,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四、灾后处置方案

    园区管委会指挥部根据灾情发生的地点和灾情大小,做好各项应急救灾工作。

    (一)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等情况。救治伤员,迅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把伤员运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二)根据灾情需求向分管领导请示,安排救灾款物。

    (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五、平时应急方案

    (一)加强对所属单位人员的应急救援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各入园企业及施工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自救和互救能力。并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

    (三)各入园企业及施工单位要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确保灾民得到有效的紧急救助。

    六、附则

    (一)各入园企业及施工单位按统一部署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报经开区管委会备案。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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