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公告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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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兜底保障作用的重大安排部署,根据《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的通知》(达市人社发〔2020〕97号)要求,为做好我县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延长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

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三、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

(一)实施时间

2020年3月至12月(申领时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二)申领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2020年3-12月仍处于失业状态的我县单位参保失业人员;

2.在我县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2020年3-12月仍处于失业状态的我县单位参保失业人员;

3.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2020年3-12月仍处于失业状态的我县单位参保失业人员。

(三)发放标准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最长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申领流程

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向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和就业局进行现场申领或线上申领。(1)网上申领网上办理平台:国家社保平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服务(http://si.12333.gov.cn);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注册登录后,点击“个人业务”,再点击“失业待遇服务”,根据需要选择相应业务。微信办理:搜索微信服务号“四川e就业”,实名绑定本人身份证,点击“失业保险”办理相应业务。(2)现场申领可到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就业局进行现场申领。最后参保地在开江县的失业人员现场申领地址:开江县就业局2楼222办公室失业保险股。

就业部门经办机构通过内部数据比对的方式,确认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审核结果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领人,自审核通过当月或次月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

(五)停发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六)其他

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且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领时,此前应享受未享受的失业补助金可一次性补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得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和异地转迁申领。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咨询电话:0818-8296866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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