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水务局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河湖治理“双月行动”
来源: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0-08-17
点击数:人次

县水务局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河湖治理“双月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机构。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由县水务局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局)负责人任成员,落实4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压实工作责任、逗硬考核奖惩,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及乡镇主体作用,通过联合督查、联合整治等多种方式开展综合排查整治,全面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河湖治理“双月行动”专项排查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组织专题研究,科学制定方案。按照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第一次调度会议要求召开专题会,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河湖管理方面的排查重点进行研讨,科学制定《开江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双月行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开江县河湖治理“双月行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送审稿)及时报送县环委会办公室,确保任务清楚、重点突出。

三、采取多重举措,强力推进整治。一是继续严格落实河湖长巡河制度。各级河长认真落实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坚持实地巡河、现场问河。同时,建成县级河长制信息平台,通过“河长通”APP实现河长巡河智能化、数据共享化、巡查监管常态化,切实提高了巡河效率。二是由总河长办牵头,下发《2020年开江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要点》、《开江县深入开展2020年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实施方案》等通知,有序推动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是加强河湖管理联防联控。与梁平区双方签署了《新盛河管理保护联防联控合作协议书》,建立了新盛河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四是组织人员分组开展排查,以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为契机,集中开展河湖专项执法行动,督促各乡镇(街道)认真做好河道垃圾打捞清理,营造良好的水事环境;对全县16处地表水型、2处地下水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取水源地周边进行逐处排查,并针对全县新划定现用取水源规划制作隔离防护网,以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管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