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积极有效预防、控制森林火灾,及时处置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政策方针,结合我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
镇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 向田容(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李安英(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指挥: 大成(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和平(党委委员、副镇长)
徐义钦(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金龙俊 邓鹏程 基干民兵应急扑火队、办公室设在林业站、金龙俊担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社区)必须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火领导组以及《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以书面形式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宣传,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县、镇森林防火有关要求,采取召开各种会议、宣传车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增强防范意识。利用书写标语,办专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全民性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落实“打早、打小、打了“的措施决策,教育广大群众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带火源进入林区,杜绝烧灰积肥行为,加强老弱病残、未成年人及五种人(痴、呆、聋、哑、傻)和精神病人及林区坟主的管理;在防火期间内,不定期的下镇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在防火的重要地段和要害部位设立醒目的永久性的防火警示牌,提示人们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减少森林火情的出现,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林业站必须加大力度,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督促工作,搞好护林工作,加大对违反“森林法”行为的人和事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的犯罪分子,确保我镇森林安全。
三、完善措施,落实责任
(一)层层落实责任制
镇、村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的联防管理责任制,实行镇、村一把手负总责,联系领导及包村干部分别包村包山头负责,村两委班子级成员分别负责到组,组干部责任到农户,镇林业站人员落实到主要林区地段,准时掌握火情的第一信息。
(二)建立完善保障组织机构
1、建立后勤保障组。
2、建立应急扑火队。
3、建立综合协调组。
4、建立现场保护组。
(三)建立完善值班制度及报告制度
1、镇政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凡涉及到的人员必须做到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2、一旦出现火警、火灾必须按程序上报(即村—镇—县),并根据情况启动预案,一律不准越级上报(除重、特、大森林火灾),切实做到通讯畅通和做好按程序报告工作制度。镇举报电话:
(四)突出重点,严防死守
林业巡山员及镇、村干部除了加强各自负责的管护区巡查,巡逻工作外,必须加大力度,排除一切火灾隐患,守住所有进山路口,坚决杜绝,制止有可能引起火灾行为的出现。
(五)强化纪律,强化督查,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全镇不发生火情、火警、火灾。
1、强化纪律,各单位、各部门、各村必须认真落实好护林防火的相关工作。一旦遇到火情、火警、火灾要立即启动预案,凡涉及到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党委、政府和护林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就各位,立即投入到扑火抢救工作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对不听从指挥安排或者工作不到位,不落实,擅自离岗,临危退缩,贻误工作的必须严肃处理。
2、强化责任追究,凡是人为因素,在本辖区造成的火警、火灾的,必须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凡人为原因出现一起火警、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报上级处理。
四、发生火情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扑救路线
一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立即启动预案,由起火村的护林防火领导组,立即组织扑火应急分队和干群进行扑救,同时立即通过电话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电话:8139100)。相邻各村扑火应急分队应自觉加入扑火队伍中,进行扑火抢险。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接报告后,由带班领导立即报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并电话通知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全体成员和镇属机关单位,组织好扑火应急分队。由副指挥长带领各组扑火人员立即乘车出发;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及妇女儿童参加。火灾扑灭后,应派专人对火场进行清理,待余火完全熄灭后,才能撤离。各村将自己的扑火工具带回村上由村委统一保管,镇上扑火工具由镇政府集中保管,以备再用。
五、森林火灾的调查处理
发生森林火灾后,由政府会同林业公安、派出所、林业站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记入档案。根据调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有功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灵岩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