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2日至12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开展了为期40天的常规巡察。2020年3月1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县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巡察工作思想为指导,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严格按照县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坚持立行立改,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坚决把讲政治贯穿到整改全过程,扛实扛牢整改责任。县委政法委书记邓奎松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四个亲自”要求,先后组织召开委务会、专题会等研究整改工作,有力推动反馈问题高效整改,切实保障巡察整改方向不偏离、巡察整改任务不落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政法委班子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委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检查各股、室、中心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
(一)统一思想认识。为进一步做好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立即召开委务会,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委班子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奎松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文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整改工作由委班子成员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明确目标责任。全委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认真督导检查。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整改期间,委班子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并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
(五)强化成果运用。坚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坚持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每周一次例行学习,主要学习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将学习成果体现到具体工作中。二是严格执行会议记录管理制度,认真记录学习过程,如实反映学习情况。三是综合运用信息简报、网络宣传、阵地宣传等多渠道搭建学习宣传、教育引导的平台和载体,强化干部职工自主学习。
2.关于“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有差距”的问题。
关于“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并将学习成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通过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等对《条例》进行深入学、反复学,采取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促使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对《条例》内容全面了解、重点内容熟悉掌握。二是采取简单明快、喜闻乐见、传播广泛的宣传方式,广泛利用“平安开江”微信公众号及法检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新自媒体大力宣传《条例》内容。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中共开江县委政法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开江政法〔2020〕31号),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主导权。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有差距,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不深入,推进不到位,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点管理力度不够,存在监管漏洞”的问题。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有差距,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不深入,推进不到位,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点管理力度不够,存在监管漏洞”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开江县委政法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开江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强化任务分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切实增强廉洁警示教育,坚持树立新风和反对“四风”相结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标本兼治优化政治生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树立先锋模范形象。
5.关于“文风会风与机关作风精细化不够”的问题。
关于“文风会风与机关作风精细化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委机关制定并实施了《中共开江县委政法委员会干部职工提能行动实施方案》(开江政法〔2020〕23号),对机关干部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进行提升。二是办公室安排专人承担收文办理(签收、初审、登记、分转、传阅、催办等工作)和公文归档(整理、移交、接收)。
6.关于“整治‘四风’还需继续深入”的问题。
关于“整治‘四风’还需继续深入”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召开各类会议并及时完成会议记录,不弄虚作假。二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扭住“四风”不放,从严查处公款吃喝送礼、借婚丧喜庆敛财、出入私人会所等突出问题。三是要求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特别是党员干部,要牢记宗旨,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7.关于“‘网格化’工作存在差距”的问题。
关于“‘网格化’工作存在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再次摸清全县专兼职网格员人数并做好登记,规范存档,目前我县共有专兼职网格员340名,专职网格员103名,兼职237名。二是严格要求网格员按照全省《进一步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和我县出台的《进一步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让网格员做好网格化本职工作,管理好、服务好辖区居民。
8.关于“监督检查的指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问题。
关于“监督检查的指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出台《开江县政法系统中层以上干部述学述职述廉述德述法测评制度》,每年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县级领导干部除外)以及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基层政法单位的负责人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向县委政法委报告理论学习、履职尽责、廉洁从政(警)、修身养德、守规守法等情况。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例如综治综合股制定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单项目标考核成绩量化表,对乡镇(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进行督查考核。三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不定期对政法部门进行纪律作风督查巡察工作,有力促进政法系统作风转变。
9.关于“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关于“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开江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开江委办〔2019〕187号)规定对因公出差相关程序进行规范。已退回多报公杂费600元。二是对差旅费报销人签字不齐全的情况进行清理,目前已补齐签字。三是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减少非工作需要的出差活动,对差旅费报销凭证审核时严格把关,对未经批准的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10.关于“财务管理不精细”的问题。
关于“财务管理不精细”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重新制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10000元以上的经费支出提交委务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制定《经济类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委机关经济合同的订立、履行、监督等各个环节。三是重新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经费支出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委机关差旅费、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等支出,对部分报销要素不完整情况已进行补齐完善。
11.关于“机关制度修订不及时”的问题。
关于“机关制度修订不及时”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制定完善委机关《工作纪律制度》《请(销)假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由政治处、办公室负责加强日常监管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二是单位所有开支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各股室如需采购办公用品要先到办公室进行报备,并经领导同意后,安排两名专人共同经办。
(三)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2.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将会议议定事项及时传达到各股、室、中心,加强督促工作落实情况,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落实3名干部负责专职开展党建工作,并组织开展集中培训,确保党务干部队伍专业化。三是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并按“一岗双责”的要求,促使班子成员以机关党建实效去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四是将党组织年度经费纳入单位开支的预算之中,切实为党建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五是每月召开支委会,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及时研究解决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3.关于“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关于“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坚定、开拓创新、为民务实、团结协作、清正廉洁”的班子队伍,不断增强班子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围绕“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好、团结协作好”,引导班子成员全面提高决策能力、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三是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理念,不断强化干部的监督管理,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同步实施党员干部“温暖工程”和“激励措施”,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14.关于“党性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关于“党性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召开支部大会。会议召开2天前,议题让党员知晓,充分征求意见;会中平等讨论,科学制定会议议程,充分发挥全体党员主体作用;会后认真落实会议要求。二是制发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年初已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支部书记职责,细化党建工作责任指标,细化党建工作绩效指数指标,健全党建工作督查机制。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健全监管制度,把从严治党方针贯穿到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的全过程,深化有错无为问责机制,通过集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持续深入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四是常态化组织党员参加“走基层”“双报到”“城乡结对共建”等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线上学习、参观广福镇唐在刚烈士故居等多形式的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
15.关于“民主生活会缺少‘辣味’”的问题。
关于“民主生活会缺少‘辣味’”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按时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政法委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同志、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二是会上强调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坚持“团结—批评—团结”,讲真话不讲套话,彻底把问题点明白、说清楚,不绕弯、不讲过场,开门见山、一针见血,切实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效果。三是班子成员认真制定个人问题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严格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
16.关于“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缺位”的问题。
关于“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缺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针对在外地生活的退休党员,在征求本人意愿后,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入现长期居住地社区党支部,引导退休党员积极参加当地社区的组织活动。二是针对在本地生活的退休党员,及时更新党员信息数据,邀请退休党员积极参加机关党委的党组织活动,继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7.关于“机构改革工作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的问题。
关于“机构改革工作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根据中共开江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开江县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开江委办〔2019〕116号)文件规定,县委政法委现设立办公室、执法督查督办室、综治综合股、维稳和矛盾多元化解指导股、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协调股、政治处“5+1”个内设股室,并明确各股室职责和分管领导。二是2020年3月已将县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开江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6名事编人员的工资关系办理完毕。三是合理分配工作,2020年2月已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将政法委内设股室负责人全部任命到位,目前我委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8.关于“工会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关于“工会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在会计账簿中增设工会经费收支科目,对工会经费进行独立核算。二是制定年度工会活动计划,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工会活动,增强职工干事创业能力,有计划的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慰问等活动,激发职工爱岗热情。三是将《工会法》和四川省总工会印发的《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文件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理论知识学习。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运用县委政法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民主生活会、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引导全委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对巡察工作要求上来,切实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政法工作水平。
(二)纵深推进作风建设。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把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和巩固提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放在突出位置,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坚定不移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为全面奔小康营造风清气正、实干担当的良好环境。
(三)持续建立健全制度。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发现和总结带规律性的措施,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及时规范完善,真正以制度管人管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18-8232100;邮政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新宁镇淙城街15号县委政法委;电子邮箱:495514305@qq.com。
中共开江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