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普安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突发事件新闻处置的应急预案
来源:经开区
发布日期:201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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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股室:

为切实强化工业园区面临突发性事件时的应急处置能力,着力提升应对效率,确保在重要时刻能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报道有关信息,澄清事实,释疑解惑,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氛围,特制定突发事件新闻处置应急预案,请各股室遵照执行。

 一、总则

(一)制定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开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根据开江县普安工业集中发展区的工作职能,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按照突发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新闻发布应急响应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Ⅰ级(红色):由市政府成立的应急指挥机构或市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处置的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

Ⅱ级(橙色):由市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市政府主管部门处置的、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Ⅲ级(黄色):由县人民政府指挥处置、造成局部影响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Ⅳ级(蓝色):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置、影响较小的突发公共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县工业园区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应遵循“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在第一时间报道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要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有利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3.严格制度,明确职责。要进一步完善新闻宣传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严格执行新闻宣传工作规程。县工业园区较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在宣传过程中,第一时间及时向县委宣传部通报情况,配合宣传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新闻宣传中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和县委宣传部请示,并遵照指示迅速组织落实。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领导小组

根据工业园区在突发事件中的工作职责,设立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工作小组,在县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和园区党委指导下,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工作。

组长由园区管委会主任担任;

副组长由分管副主任担任;

成员由企业服务股、规划建设股、创新创业股、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副主任王天勇同志负责指导该项工作,陈礼海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并担任新闻发言人。

(二)工作小组职责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工作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情况,第一时间向县委宣传部汇报并按宣传部指导意见制订突发事件宣传报道详细方案,决定新闻宣传内容,实施新闻宣传组织落实工作;

2.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宣传部部署,组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及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个体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根据县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组综合的信息,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组织落实各工作小组及时、公开、透明、准确的对突发事件进行报道,并向全社会公布工作进展情况,正确引导舆论;

4.收集汇总报道和反馈情况,及时向县委宣传部通报情况,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释疑解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5.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宣传部及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临时工作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重大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全体人员立即到位,通讯工具全天候开通;

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事件应急小组及时作出反应,第一时间掌握新闻线索,正确作出判断,制定初步报道方案,然后向县委宣传部汇报;

3.重大公共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全体工作人员高度关注最新动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工作。事件发生期间,工作人员严格纪律、严守秘密,维护县委、县政府形象,维护开江的稳定和发展。

4根据新闻发布提供的信息,及时报道突发事件发生情况,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和具体部署;

5.事件发生时需要到现场拍摄、采访,做到迅速、及时,不讲任何条件和困难,要注意分寸,不做与自己身份无关的事情,注意掌握动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文字、图片、音像和影视资料的采写、拍摄工作。

6.做好主要领导察看事件现场对处置救援工作的重要批示的报道工作;

7.及时跟进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责任单位作出的相关措施;

8.对于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宣传部汇报,以利于组织、协调、发布新闻,消除事件在社会上的负面影响。

三、后期处置

(一)继续跟进报道在突发事件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

(二)领导小组应针对事件处置过程中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的成功经验及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

(三)对参与突发事件新闻宣传报道的工作小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导致突发事件报道和舆论引导不力并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四、附则

(一)本预案由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开江县普安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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