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达市人社发【2016】21号)文件规定,开江县医保局对开江县橄榄药房进行了资料审核、现场勘查、集中评估,认定该药房符合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现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为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4日。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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