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明月江、南河、新宁河等7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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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淙城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9〕413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完成县域内明月江、南河、新宁河、蕉溪河、天师河、新盛河、桐子河等7条(共计198公里长河段)河流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将划定的河流管理范围成果公告如下:

一、 划定标准

《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DB62/T 446—2019)5.1款规定: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5.2款规定:无堤防的河道,有治理规划时管理范围为两岸规划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治理规划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7.1款规定: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包括土地征用线以内的库区,土地征用线应符合SL290规定。

二、划定范围

开江县明月江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长度为52.9km。

开江县南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长度为24km。

开江县新宁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长度为44.5km。

开江县蕉溪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长度为16.7km。

开江县天师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长度为13.4km。

开江县新盛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长度为24.1km。

开江县桐子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长度为22.4km。

三、管理要求

1.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是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保护的基础,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私自建设妨碍行洪安全的建(构)筑物;禁止乱倾乱到;禁止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损毁水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牌)及公示牌和防汛水文设施。

2.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采砂取石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报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河道主管部门为开江县水务局。

3.对违反水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开江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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