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司法局:
根据《达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达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证明事项再清理工作的通知》(达市司法〔2020〕124号)要求,按照县领导的批示,我局高度重视,安排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各类证明事项再次进行全面清理,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目前,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已结束,开江县司法局收到证明事项取消情况汇总表28份,其中,法律设定证明事项建议保留4项;法规设定证明事项保留2项;部委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建议保留3项;其他均无证明事项。
附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清理建议表
开江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