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八庙镇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八庙镇委员会 八庙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日
八庙镇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发〔2015〕1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16号)及《关于建立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的通知》(开江委办〔2017〕125号)的有关要求,按照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宗教管理网络,乡镇、村(社区)两级责任制(以下简称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宗教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以党的基本路线和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为统领,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及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全国宗教会议精神,结合省、市、县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我镇民族宗教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我镇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目标任务。通过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和乡(镇)、村(社区)两级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明确镇党委和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民族宗教工作体制机制,确保对我镇的民族宗教事务服务管理到位,保持和维护基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二、组织网络
镇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宗教事务管理(含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该村(社区)民族宗教工作责任人,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责任人和具体联络人。
三、工作职责
(一)镇民族宗教工作的主要职责
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民族宗教工作信息收集、上报及配合县民宗局依法依规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指导各村(社区)民族宗教联络员开展工作。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民宗局的 作。
2.设立服务窗口,建立服务流动人员动态信息平台,为少数民族人员发放联系卡,在少数民族劳动就业、培训、就学、维权、帮扶等方面提供服务,帮助少数民族解决实际困难。
3.建立就业服务工作机制,促进城市散杂居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实现就业。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
4.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机制,确保少数民族人口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反对各种形式的民族歧视。
5.积极开展对辖区内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负责人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宗教界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6.了解和掌握辖区内信教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民间信仰)活动等场所情况,调处化解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与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将不稳定因素处理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7.负责辖区内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定期对辖区内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消防、食品安全和建筑物安全进行检查,督促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
8.对依法进行的大型宗教活动、超出一定规模的民间信仰活动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指派专人到现场维持安全稳定等工作。遇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县民宗局报告。
9.完成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各村(社区)民族宗教工作主要职责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民族宗教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村(社区)的民族宗教工作。承担具体监管责任,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2.以村(社区)为平台,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建立少数民族联络花名册,依法保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群众民族习俗,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就业服务培训、维权解困等工作。
3.搞好本村(社区)范围内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团结,深入实际调查掌握宗教活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4.发现辖区内有邪教组织活动、未经批准开放宗教活动点举行非法宗教活动、擅自修建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和宗教造像等情况,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配合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处置,同时积极做好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
5.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本辖区依法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实施有效管理,参与场所的日常管理,负责对本辖区民间信仰场所的日常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社区)党支明确宗教工作任务、目标、措施、责任等,责任落实到人,推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强化考核。镇党委、政府将宗教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机制。同时将对各村(社区)宗教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