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开江县应急委员会的通知》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开江县旅游安全应急事件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旅指办公室”)工作细则。
一、人员组成
主 任: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县民宗局局长
县经信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商务局副局长
县水务局副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县住建局副局长
县卫健局副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县城普公司经理
联络人员:县应急管理局联络员为灾害防治管理救援股负责人,县文体旅游局联络员为旅游安全应急事件方面负责人,其他成员单位联络员为相关股室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承担县旅指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旅游安全应急事件应对工作。负责县旅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沟通、共享相关信息,向县旅指提出重要消防安全应急事件应对指挥、调度、决策意见。
(一)负责组织落实本指挥部决定。
(二)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四)建立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监测警示、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五)负责协调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六)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各级领导同志指示、批示。
(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应对处置一般以上旅游安全应急事件的建议。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旅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县旅指办公室成员会议,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旅指决策部署,研判有关情况,提出决策建议,推动工作落实。
(二)值班值守制度。巩固完善常态应急值守制度,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应急联合值守机制,构建运转高效、指挥通畅的值班值守体系。应对处置较大以上旅游安全应急事件时,相关成员单位应急值守工作。
(三)会商制度。针对工作需要或按照县旅指领导指示要求,县旅指办公室牵头,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会商,研判形势与对策,为旅游安全应急事件处置提供意见建议,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委相关决策部署。必要时增加非成员单位参与会商。
(四)联络员制度。县旅指成员单位各确定 1 名承办股(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
(五)研判报告制度。由县旅指办负责对旅游安全应急事件的信息和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的专家进行分析会商,科学研判应急事件的风险和发展趋势,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对策和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