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持续做好“群众最不满意的 10 件事”整治工作,切实解决一批影响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在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 10 件事”活动中集中开展“大走访”的通知》精神,按照镇党委最新安排部署,现制定集中开展 2021 年度“大走访”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2月7日-2020年12月11日
二、活动内容
(一)活动对象。本次“大走访”活动责任主体为镇机关的在编职工,征集对象为普通群众(财政供养人员均不作为诉求征集对象)。
(二)诉求条数。按照县上的群众诉求征集任务分解表,我镇诉求征集数量至少达到1900条。
(三)活动方式。针对在家群众,可采取进村入户“个别走访”与组织召开院坝会“集中摸排”相结合等方式,同时发放宣传日历,提高群众知晓率;针对外出农民工等群众,可进行电话询问的方式征集诉求,力争做到全覆盖走访,讲深讲透“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性质,原则上每个被征集人的诉求条数不得超过3条。在征集诉求的同时也要做好“12340”宣传工作,发放“12340”宣传手册,营造良好“12340”宣传氛围,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 10 件事”活动的重大意义,务必积极响应号召,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将大走访活动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务必做到“四个摸清”。即:摸清村(社区)现有班子功能结构、工作实绩、群众评价等运行情况,是否存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涉黑涉恶、与民争利等问题;摸清辖区优秀党员、专业人才、优秀农民工等基本情况,排查影响村(社区)“两委”换届的不稳定因素;摸清辖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诉求,广泛听取推进基层治理、助力经济发展、服务改善民生的意见建议;摸清驻外流动党员党组织、农民工工作站、商会组织等运行情况,同步做好离开在外人员诉求“大走访”、意见“大征集”工作,扎实推进大走访工作。
二是注重方式方法。坚持实事求是、人民立场的原则,诉求征集做到“严把三关”。即:严把诉求“征集关”。要认真摸排群众诉求,如实填报《诉求征集表》,坚决防止凭空编造、敷衍应付,把干部的呼声当作群众的诉求。特别注意,本次走访活动,尽量收集短期能够解决的诉求,比如场镇西洋楼处垃圾清运不及时,等等。比如医保政策解释类,由诉求征集人限时办结,确保群众满意,不纳入征集诉求;针对当前无法解决的事项,比如修建游乐场等大型公共设施,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不纳入征集诉求。严把分类“甄别关”。认真对诉求分类,确定民生民利类和管理服务类,由镇党委严格按照个别走访、集中梳理、分类甄别、集体研究的原则,将收集到的“群众最不满意事项”进行综合分析、汇总上报;严把限时“办理关”。对能够在“点”上解决的问题,由诉求征集人限时办结,对需要由“面”上统筹的问题,及时上报、联动推进。
三是压紧压实责任。落实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包村领导、机关职工、村组干部五级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其中诉求征集人(机关职工)是直接责任人,通过拍照取证等方式、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收集汇总,由走访对象、村组干部和征集人(机关职工)共同签字确认,明确责任目标,压实责任体系,倒逼责任落实。镇纪委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村(社区)和机关职工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开江县讲治镇委员会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