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4月20日至6月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城普集团公司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7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城普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为进一步做好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直面问题,举一反三,深刻自查。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扎实整改。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委会议5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认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要求,统筹抓好巡察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党委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董事长魏建华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城普集团公司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由江传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并
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明确目标职责。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形成了问题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四)注重总结经验。集团公司党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建立完善工作长效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共4类16项51个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94条。截至目前,整改完成时限在10月底前有46个,已整改到位39个问题,整改率84.8%,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12项,谈话提醒10人,诫勉谈话3人。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解不够透彻,把握不够全面,学用结合不够密切,将党的建设融入公司治理体系广度和深度不够,通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改革,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发力不够”的问题。
(1)关于“部分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仅限于传达学习,未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抓贯彻落实。”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0年8月在党员活动日和中心组理论学习上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组织工作条例》,并认真落实。二是8月后召开的党委会在组织学习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后,均结合工作实际研究了贯彻意见。
(2)关于“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印发了《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开城司发〔2020〕19号)、《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竞争激励暂行办法》(开城司发〔2020〕20号),并严格执行。
(3)关于“力量整合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选派了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公司监事,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二是城开、城建两家子公司已建立遗留问题台账。
下步工作措施:根据遗留问题台账,逐步销号。
(4)关于“离发展目标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计划2025年12月整改到位,目前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截至2020年10月底,公司总资产56.45亿元,增加2.45亿元。同时,集团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向县财政局请示将新宁三小等学校和涂家院子棚户区改造等资产划转至集团公司。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财政支持,持续注入优质资产,如:政府保障性住房门市、车库等;二是大力开展自营业务,不断增强造血功能,如:城乡土地增减双挂钩项目、入股信用社等;三是做强做实子公司,如:推进永发肉食品、公租房剩余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党委(或党总支)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完善《城普集团公司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开城司委〔2020〕18号)、《中共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开城司委〔2020〕39号),明确了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责任。二是进一步明确李天才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形成了党委书记主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的工作格局。
(2)关于“中心组学习的‘龙头’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城普集团公司党委2020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实施方案》(开城司委〔2020〕14号)和理论学习计划表;二是严格按照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执行,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少于3人学习研讨发言,一年不少于6次交流发言,截至10月底,集团公司党委共组织中心组理论集中学习7次。
(3)关于“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支部书记已对学习强国分数较低的党员逐个进行谈心谈话,目前人均学习分达到30分/日;二是在9月党员活动日开展了党的理论知识测试,进一步强化理论知识。
3.关于“公司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还存在差距,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关于“党组织建设滞后”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计划2021年12月整改到位,目前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公司党委2020年8月3日研究决定,因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配备尚未到位,其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由江传红代管。
下步工作措施:公司党委已于2020年8月18日向财政局党委请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财政局党委批复后,赓即按照《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行选举。
(2)关于“部分重要事项未经党委研究,部分重要决策未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前置程序,弱化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和作用”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二是明确党的建设工作、干部任免考核、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研究。
(3)关于“党委议事程序不规范,民主氛围不浓”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召开党委会议,会前搜集议题、提前确定议题、充分酝酿,杜绝临时动议;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形成共识,集体决策。
(4)关于“补充党委会记录应付检查、考核”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已将上级会议精神、党的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扫黑除恶等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并及时研究安排部署。
4.关于部分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未严格执行《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超领金额已退回。二是2020年8月成立了城普集团工会委员会,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截至10月底收取2020年会费17538元。三是2020年10月12日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并严格按照职工节假日福利发放标准执行,严把审核关口,切实规范财务报账行为,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2)关于“未严格执行《开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差旅费报销随意性大”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核实已清退超范围、超标准、重复报销的差旅费;二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资金报销审批流程;三是2020年10月12日,组织干部职工对《开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差旅费报销标准、范围和程序。
(3)关于“未严格执行《开江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关于通信费用的相关规定”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0年10月21日组织学习了《开江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已核实清算并退回,从2020年11月起取消全部职工通讯费补贴。
(4)关于“公司负责人薪酬发放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及时核查,误发金额已全部退回;二是集团公司班子年终绩效根据上级考核结果进行结算。
5.关于“自主经营能力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截至2020年10月底补缴2019年自营业务收入24.3万元,2019年全年自营业务总收入高达110.3万元,超任务10.3万元;二是自营项目城乡土地增减挂钩正积极推进中,将于12月底验收,预计实现收入3000万元。
6.关于“项目建设方面问题较多”的问题。
(1)关于“项目手续办理缓慢”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计划2022年10月整改到位,目前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涉及项目土地手续、建设手续、消防手续已上报相关住建、自然资源局,正在办理中。
下步工作措施:根据手续办理进度,加强协调,继续跟踪相关部门,完善“项目手续办理”。
(2)关于“项目资金保障不到位”的问题。(此问题计划2021年12月整改到位,目前正在整改)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已将正在实施的有关项目的资金短缺情况上报县财政局;二是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公司组织结算,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请示解决项目缺口资金。
(3)关于“拆迁进度滞后,电力安装进度缓慢,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0年7月1日已完成凃家院子安置项目电力安装验收;二是县医院新区拆迁工作由县征收办负责实施,预计县医院新区于2022年12月底竣工验收;三是2014—2015公租房原划拨土地剩余地块、永发肉联食品公司地块,四川城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7月29日与开江县自然资源局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计划进行开发。
(4)关于“项目前期规划不合理,后期资金追加率高”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针对不同项目选取可研编制、地勘设计、预算编制、审图等三方机构,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尽力避免前期工作不深,造成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等问题。
(5)关于“项目竣工结算、送审滞后”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8月18日已通知并督促12个竣工项目及时完成验收送审等工作,如:城东体育建设项目已于2019年11月25日送审计结算;2014-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4#楼建设项目已于2020年10月9日送审计结算。
(6)关于“部分项目代管资金拨付附件不全、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财务人员已对有关会计凭证存在附件不全的问题进行了清理,并及时补充完善相关附件;二是强化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加强代管资金管理,规范了资金审批流程。
(7)关于“档案管理不规范,项目终结后未及时立卷归档”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甘棠初中、新宁三小、任市二小等项目的档案资料已完善消防验收、工程监理、设计图纸等资料,并归档;二是于2020年10月12日组织工程人员学习工程项目建设档案管理制度,要求项目完工后及时立卷归档,并确保要素齐全、资料完整。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强化了集团公司党委抓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修改完善《城普集团公司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
8.关于“风险防控意识、法纪意识缺乏,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风险突出”的问题。
(1)2016年4月25日城普公司通过公开招租方式将一台价值80余万元挖机以30.3万元的价格出租,租期5年,合同约定一次性付清租金,实际仅付15.30万元。(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建立完善《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二是对挖机租赁事宜进行核实,现已收齐租金30.3万元。
(2)四川城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位于开江县新转盘“原开江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楼”11套住房(1200㎡),从1999年1月以来,一直被原公司11名职工长期无偿使用,长达20多年无人过问,未计入公司资产。(此问题计划2021年12月整改到位,目前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派专人负责清理固定资产,已计入公司固定资产台账;二是规范租赁程序和标准,并于2020年10月12日函告通知未缴租金人员及时清算租金,截至目前已收租金308585.6元,还有111320.7元正在催收中。
下步工作措施:对未缴租金人员跟进催收。
(3)关于“原开江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富盛楼’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此问题计划2022年12月整改到位,目前正在整改)
下步工作措施:采取司法程序,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四川城普建设工程公司(原四川开江利华建筑公司)法纪意识淡薄,经营不规范,2017年因拖欠钢材款,被通川区人民法院强扣5笔资金125.07万元。(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四川城普建设工程公司2020年8月14日、8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纪意识。
(5)关于“大额现金借出、账款错付,且长时间未处置”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向县政府请示将原天源燃气公司办公房及门市产权过户至茂源物业有限公司,用于抵扣借款60万元;二是借支现金已归还到位;三是经核实,因张某(开江县城乡建筑建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原四川开江利华建筑公司财务负责人)将本由城乡建筑建材公司转款项49500元,由原利华建筑公司建设公司错转给胡某,城普建设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到开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因胡某无法联系,2020年9月25日再次到开江县公安局请求协助,目前与城乡建筑建材公司、胡某协商后,表示同意核实,并退还错转资金,如11月30日前未处理,城普建设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取错转款项。
(6)关于“违规收取管理费”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按照《建筑法》相关规定开展工作,2019年11月1日以来新开发项目无挂靠现象。
(7)关于“未按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代建办已对未入账资金补记入账;二是规范账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的问题。
(1)关于“城普建设工程公司、城普房地产开发公司公款吃喝,不按规定报销招待费”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接待情况进行核查,补齐附件,清退违规报销资金;二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与诫勉谈话。
(2)关于“城普建设工程公司违规报销烟、酒、娱乐开支”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报销情况进行核查,补齐附件,清退违规报销资金;二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与诫勉谈话。
(3)关于“代建办交通费差车票”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组织财务人员对报销情况进行了核查,已清退违规报销资金。
10.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的问题。
(1)关于“城普建设工程公司白条开支”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组织财务人员对报销情况进行核查,补齐附件,并清退违规资金。
(2)关于“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列支费用”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组织财务人员进行清理核查,补齐附件,并清退违规资金。
(3)关于“会计业务不规范,未经审批无依据无事由调账、冲账”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8月28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务制度,并参加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二是财务分管领导与负责人进行谈话,严明工作纪律;三是对调账情况进行了清理并据实报审。
(4)关于“城普房地产公司内部借款一直未处置”问题。(此问题计划2023年12月整改到位,目前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9月21日召开借款人员商讨会,经协商一致,职工养老保险垫支及利息根据2018年审计意见,利息按年利率24%算至2018年9月止,2018年10月起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并制定还款计划逐步化解养老保险员工垫支及利息部分。
下步工作措施:推进永发肉食品、公租房剩余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增加公司收入,按还款计划逐步化解养老保险员工垫支及利息部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1.关于“党的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了2020年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根据党建督查制定整改清单,逐一整改;二是创新活动载体,利用楼道空间打造了党建廉政企业文化阵地;三是进一步整合机关支部和党群部的力量,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2人;四是结合企业特色,充分利用新媒体强化企业党建和业务工作宣传,截至2020年10月底共发表35条信息。
12.关于“落实党内生活制度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党员活动日’开展不扎实,没有突出目的和效果”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规范了“党员活动日”的召开,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
(2)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2020年8月20日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要
求组织召开集团公司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做好意见征求、谈心谈话等会前准备和会后整改各项工作。
(3)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扎实”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计划2021年1月整改到位,目前正在整改)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每年一月按照民主评议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并仔细收集和妥善保存资料。二是2020年1月集团公司机关支部认真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流程开展民主评议。
(4)关于“‘三会一课’效果不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8月后召开的“三会一课”均做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增加了讨论环节,积极为集团公司发展献言建策。
13.关于“内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对违反工作纪律5名职工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落实内部管理制度。
(2)关于“档案资料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明确档案管理责任。
(3)关于“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的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已组织人员清理固定资产,并计入固定资产台账。
(4)借用人员工资发放不规范,给借用人员进行工资补差,审核把关不严。(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公司党委对借用人员“工资补差”的情况进行了核实与清退,并于10月28日函请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等单位予以协助配合。
14.关于“未按标准交纳党费,未及时转入组织关系”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严格按照当月工资收入收缴比例足额交纳党费;二是组织关系未转入的6名党员已于2020年9月全部转入。
(四)落实巡视巡察督导检查整改方面。
15.关于“正在整改”的问题。
(1)2016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达州市反馈的长岭、八庙、甘棠、回龙、讲治、广福、天师、靖安、永兴、灵岩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此问题计划2020年12月底整改到位,目前正在整改)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制定了《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百日攻坚”行动超常规大马力高质量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建设的通知》,并按照实施;二是按照“日报告、周调度、旬考核、月通报”机制狠抓工作落实。
(2)耕地保护督察发现开江县违规抵押融资共计76宗地,涉及面积227.74亩,抵押金额1.96亿元,仍有9800万元滨水景观综合治理项目贷款抵押用28宗土地未整改到位。(此问题计划2025年10月整改到位,目前正在整改)
下步整改措施:待2025年10月贷款到期即时向银行申请贷款,待还款后解押28宗土地。
16.关于“未整改”的问题。
2018年11月县审计局对原开江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债务审计反馈16问题,已整改14问题,三处资产未在公司账面上反映的问题和职工养老保险及应付职工垫支养老保险利息的问题未整改(此问题计划2023年12月整改到位,目前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未整改的三处资产中,新转盘综合楼11套住房和川S-A738A汽车已计入固定资产,关于“富盛楼”的问题已采取司法程序,已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月21日召开借款人员商讨会,经协商一致,职工养老保险垫支及利息根据2018年审计意见,利息按年利率24%算至2018年9月止,2018年10月起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并制定计划逐步化解养老保险员工垫支及利息部分。
下步工作措施:推进永发肉食品、公租房剩余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增加公司收入,按还款计划逐步化解养老保险员工垫支及利息部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学用结合,将党的建设融入公司治理体系。深入学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
(二)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认识不移、决心不动、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和衍生,对需长时间整改的中长期任务,始终紧盯不放,持续跟踪推进,坚持进度质量并重,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
(三)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不断强化集团公司内部管理,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流程、国有资产管理租赁程序等,加强日常监督,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四)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委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以廉洁企业建设为载体,从严抓实思想认识、机制完善、正风肃纪和廉洁文化建设,推行廉政教育常态化,织紧织密制度“笼子”,打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8-822509;邮政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滨水北路一段城普集团;电子邮箱:1608751081@ qq.com。
中共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