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江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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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6月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7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决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领导小组的要求,深刻剖析、举一反三,一项一项制定措施、一件一件整改落实。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23个问题进行逐一整改落实,其中已完成整改20个,仍在整改中3个。清退违规违纪资金5604元,批评教育7人。出台和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业务流程的通知》、《关于加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格认定管理的通知》、《中共开江县医疗保障局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开江县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医保基金支付制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开江县医疗保障局新闻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加班审批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加强医疗保障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等实施方案。约谈了141家医药机构负责人,对4家医院进行了立案调查,行政处罚26.9万元,拒付和追回基金15.7万元,并对2家情节严重的医院移交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一)统一思想认识。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主体责任,迅速将全局上下和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局党组书记李一峰多次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同时,邀请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及成员前来我局,召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部署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全局上下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统一全局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保障。为具体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赓即成立了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一峰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医保事务中心主任毛羽祥,党组成员、副局长龙洁娟、汤代英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由副局长龙洁娟任办公室主任,又专门配备4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各项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巡察整改责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中,亲自抓研究、抓部署、抓推进、抓督导。

(三)细化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县委第三巡察组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23个问题制定《中共开江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整改责任和任务分解到局党组成员和事务中心分管领导手中,逐一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为确保整改时效,10月20日至10月21日,局机关组织工作人员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出台了《关于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并及时向县委第三巡察组汇报整改进度,真正做到了巡察整改工作限期销号。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了整改效率,完成整改所有问题。在抓实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紧扣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注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业务流程的通知》《关于加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格认定管理的通知》等措施,着力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确保取得常态长效效果。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针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紧密、不到位,理论学习教育效果不明显。”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详细有效的学习计划。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中央深化改革会议上的系列讲话,并利用中心组、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坚持学习经常化、系统化;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优良的学风,把所学知识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用实践来检验学习的效果;三是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政治修养,更加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实现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四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督促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强国”等平台自主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

2.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经办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强化了工作责任心;二是在人员变更时作好工作交接,并在以后材料报送时加大审核力度,避免出现类似失误;三是查阅档案资料,按照工作开展实际重新完善了报告。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局党组专题研究全局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向上级党组织上报分析报告;二是认真执行《中共开江县医疗保障局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开江县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三是按规定认真开展述学评学考学工作。

4.关于“人员配置不适应职能职责需要,现有人员结构复杂,来源混乱,部分人员不具备履行公务的资格条件。”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尽责履职,局机关和事务中心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二是强化培训,集中开展借用人员业务培训,对具备履行公务资格条件的借用人员才安排上岗;三是充实力量,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上报县委组织部公开招考,充实力量,进一步理清具体职责范围与责任边界,提高行政效率。

5.关于“局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力量整合没有完全到位,内部融合度不够,局机关和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部分股室职能重复”的问题。(此问题计划2021年12月整改到位,目前正在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落实职能职责;二是整合力量、加强内部融合度,实现内部统一领导,使局机关与所属医保中心形成合力,提升工作效率,避免职能重复和资源浪费。

下步工作措施: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学习万源、宣汉等区县的合署办公模式。

6.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缺乏具体举措,本系统风险防控措施不足”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①关于“缺乏对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的统筹监管和职工统筹基金收不抵支”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审核。利用智能审核系统与人工审核,对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人数及医疗服务项目收费、药品耗材使用及收费等方面的可疑数据进行分析,对存在超床位住院、套餐式检查、小病大治、特殊困难人群住院频次较高等现象,进行重点监管治理,发现30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资金27.5万元,并在申报的医保基金中直接予以拒付。二是严格监督。今年抽调监督、审核、财务等人员,对全县30家定点医院、2家综合门诊部以及91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考核检查,涉及违规医疗机构28家,涉及违规资金2.2万元,对违规医疗机构采取书面通报、集体约谈、限期整改、追回违规资金等方式进行了处理。三是严格执法。根据大数据信息分析发现的线索和群众举报线索,对4家医院进行了立案调查,行政处罚26.9万元,拒付和追回基金15.7万元,并对2家情节严重的医院移交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处理。四是加大征缴稽核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五是县委财经委员会批复(开委财经委资复〔2020〕17号)同意由县财政解决全县城镇职工医保基金赤字所需资金780.4万元,剩余资金由县财政分两年化解。

②关于“如何确保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和系统稳定等具体问题”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在医疗卫生机构前两年度业务收入的基础上测算了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总额控制指标,出台了《关于下达2020年度医疗保障基金总额控制指标的通知》,并严格按照总额控费进度进行资金预拨。二是实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负面清单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疗服务行为,遵守医保法律法规的,大张旗鼓的予以支持,对评分高的定点医疗机构,适当提高总额预算控制资金分配标准,适当增加资金预拨进度;对评分低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③关于“部分两定机构基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对不规范医疗行为扣费随意性大,县内与县外医疗机构扣费差距较大”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大力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协议予以拒付,对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县纪委监委或司法部门调查处理;二是严格标准,对不规范的医疗行为同等对待,同等处罚,杜绝厚此薄彼;三是明确局基金监督股加强对中心审核事项的抽检抽查,发现不合理扣费的,将追究经办人责任。

7.关于“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机制不健全,对定点零售药店管控不到位”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认真执行《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加大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力度,严厉查处定点药店销售生活类用品、变相刷社会保障卡销售非药品、未规范建立健全医保销售台账或台账与实际销售项目不符、留存社会保障卡、利用社会保障卡套取现金等问题;二是医保事务中心建章立制,加强审核与稽核,对全县125家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监督检查。

8.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滞后,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到位”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①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未实现全覆盖审核系统,未能实现智能审核端口前移”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8月,我局严格按照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要求,升级“智慧医保”系统,网络运维由中国电信改成中国移动,大大提高了网络速度,完成了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信息系统接入和监督管理工作。

②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修订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按照全省医疗保障目录对全县城乡统一的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支付标准进行及时调整,并进行针对性的深入研究、做出科学测算;二是针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将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计中心纳入首批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相关分组点数法(DRG)付费改革试点。

③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联系机制进展缓慢,医疗保障基金及时结算率不高,公私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拨付差别化较为明显,资金拨付周期过长”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申报垫付的医药费用;二是加快审核进度,在医药机构申报资料完整的前提下,19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业务;三是加快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拨付进度,截至今年10月28日,已向定点医疗机构预拨7次医保基金共计105893056.38元,化解资金拨付周期过长的问题;四是按照《关于下达2020年度医疗保障基金总额控制指标的通知》进行资金预拨,彻底解决公私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拨付差别化等问题。

④关于“参保数据出错校正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局机关增加工作人员1名,事务中心增加工作人员2名,具体负责参保缴费工作;二是指导乡镇收集问题数据并分类,及时与税务部门对接并共同处理参保数据,校正错误数据,目前发现的问题数据已修正完毕。

9.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目标任务;二是建立扫黑除恶问题台账,在党组及中心组学习会及每月重点工作安排会上,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内容,针对本系统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三是结合医保领域“一查二纠”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各类医疗骗保行为、不规范收费行为等行业乱象的治理力度。

10.关于“脱贫攻坚驻村帮扶任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帮扶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收集和完善了骑龙乡帮扶资金使用方案及帮扶慰问品贫困户发放清单;二是经核查,白蜡园村集体账户因遗留问题造成两年未正常运转,为保证脱贫攻坚成效,且在村支两委的申请下才将帮扶资金拨付至该村主任彭美江个人账户,该笔资金已用于贫困户购买鸡苗;三是文道胜驻村工作按脱贫攻坚政策和要求暂不予调整,其工作补助从2020年7月开始由医保事务中心承担。

(二)针对“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1.关于“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了《开江县医疗保障局新闻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信息审查,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医保信息14篇,并及时更新;二是制作了党建文化墙和党务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了办事流程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方便了群众办事。

12.关于“服务群众意识不强,便民利民用力不足”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局办公室收集近一年来有关医保药品、诊疗、收费等目录及政策调整的文件,再次打包发送至各定点医疗机构,并要求医疗机构按文件要求对医保服务行为进行规范;二是按要求对医疗机构申报资料进行抽查审核,将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从医疗机构申报报销费用中扣除;三是对同一问题运用大数据进行筛查,将数据筛查结果和审核扣款情况反馈医疗机构医保办,医疗机构无异议后再按协议规定予以处理;四是加大我县24家公立医疗机构药品4+7国家集采工作,已经顺利完成第一、二批药品招采,目前正在开展第三批;五是为促进规范合理用药,全面取消县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加成,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健全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控制医药费用等措施,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全县医保工作健康发展。

13.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资金管理混乱,廉政风险把控不严”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①关于“未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未进行会计核算、办理年度决算”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按规定设置和使用行政单位会计科目来进行建账,对2019年票据,已全部进行记账,审核,并完成结转,汇总,归档等一系列工作;二是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年度决算。

②关于“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建立商品购置、结算、保管、领发等制度”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机关财务制度的通知》文件,建立健全了商品购置、结算、保管、领发等制度和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制度;二是清查弥补所有财务报销凭证中印制资料、购买办公耗材、制作广告等报销凭证的附件,对涉及的13个问题均按要求整改到位;三是举一反三,严格报账流程,完善报账单据以及发票等相关附件。

③关于“违反现金管理制度规定,大额现金结算”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机关财务制度的通知”规定,无特殊情况,1000元以上的公务支出,须实行转账支付,严禁使用大额现金支付。

1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处置不规范”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经核实,事务中心行政办公会研究的报废小车一辆,是按规定上报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由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报废处置的,事务中心不存在擅自对固定资产做报废处置一事。二是完善相关资料,对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的资产已完成固定资产登记;三是对政务中心捐赠的健身器材2件、训练器1台,政务中心已作固定资产登记;对八庙镇白蜡园村、长堰沟村,骑龙镇新店子村、社区、方居庙村等地捐赠的电脑和打印机,已要求各村(社区)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四是下步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购置办公用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采购、处理和登记程序,规范固定资产的登记和处理。

15.关于“落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十三项规定不到位”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完善财务制度,对报销金额1000以上的实行转账,严禁大额现金支付;二是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制度,完善相关资料,对超标准的差旅费、公杂费、误餐补助清退,清退金额5604元;三是规范加班审批制度,凡加班人员必须完善审批手续,办公室做好登记。

16.关于“工会组织不健全,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①关于“机关工会未正常开展工作”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胡晓林当选为工会主席,确定邓洪芳具体负责工会事宜,机关工会账户已建立完成;二是积极对接县总工会,完善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及时开展工会活动,保障会员权益。

②关于“原县医疗保险局(现为医保事务中心)工会未按《工会会计制度》设置账簿,未按《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建立资金管理、资金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存在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签发,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工会经费,未收缴会员会费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按照工会章程建立健全班子、人员配备;二是已建立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17.关于“用权不严,违规收取业务对象钱物,将本应由单位承担的接待费用转嫁给服务对象,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全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署办公规定,保险公司支付一定合署办公费用。经核实该费用用于合署办公开支,且从2020年起保险公司未再支付合署办公费用。

(三)针对“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的问题

18.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

①“医保局党组在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职上不充分,压力传导不足,党的建设滞后”的问题(整改中,12月底整改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向县委组织部申请成立“中共开江县医疗保障局支部”;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修养,严守政治纪律,坚决落实巡察要求。

下步工作措施:待县委组织部批复后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选出支部委员和副书记,健全支部班子,理清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关系,将党建工作放在突出位置。

②关于“对基层党建基础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8月,由党建办梳理全系统党员基本情况,并建立台账。经核实,现实际党员为15名,其中退休党员2名。以后将加强对党支部的监督管理,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工作责任。

1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党员教育学习长效机制;二是领导班子按照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增强针对性的要求重新修改完善了对照材料,并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开好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确保问题台账所反映的问题全部落实到位;三是局党组书记带头执行党章规定,定期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推进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

20.关于“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党员发展无规划”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规范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撤销了“中共开江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局支部”;二是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把握发展党员标准,把公正公开贯穿发展党员始终,规范发展程序,提升发展质量;三是梳理出局机关和医保事务中心在编在岗的非党员人员名单,将郑炳娅和朱俊纳入发展对象,为党员队伍增添活力。

21.关于“未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于7月30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中层干部任免事项,任命谭超为医药服务管理股股长,确定钟芳为办公室(党建办)负责人,谭勇为政策法规和待遇保障股负责人,李启均为基金监管股负责人;并于当日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的通知》(开江委办〔2017〕153号)有关规定分别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完成备案报告。

22.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局党组每月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本单位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梳理出廉政风险点,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和廉政警示教育,防患于未然;二是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风险漏洞提出有效的预防监管措施,利用廉政谈话对分管股室进行监督和管理;三是建立“吃拿卡要”个人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和岗位廉洁从政承诺书,全局干部职工全部签字确认;四是优化资金审核拨付流程。医保事务中心将资金拨付情况报送局党组,局党组根据医药机构负面清单讨论决定拨付金额,确保资金拨付公开公平;五是加强事后监督。局机关定期对经办中心的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优亲厚友”现象发生;六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要求,定期开展廉政谈话。

(四)针对“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方面”的问题

23.关于“审计整改落实不彻底”的问题。(整改中,12月底整改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与财政衔接,尽快化解挤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目前县财政2019年化解706万元,2020年1336万元;二是严格执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办〔2016〕21号)规定,保障门诊特殊疾病人员的医疗待遇;三是完善财务制度,对经费报销内容不完整票据立行立改,补充完善清单、附件。

下步工作措施:根据市级统筹要求,严格执行门诊特殊疾病的各项政策和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第三巡察组要求,着眼全面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加快推动我县医保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持续抓好整改成果转换工作。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让全系统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巡察整改这根弦,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坚持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整改的重中之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锤炼党性,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成果转换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四)强化督促检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真正做到挺纪在前,确保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及成果转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8—2809116;邮政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369号(政务中心四楼医保局办公室);电子邮箱:305017696@qq.com。

中共开江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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