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不动产登记公示(潘先登)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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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启顺于2001年6月30日将位于开江县新宁镇小南巷7-6号3楼2号的房产转移给潘先登,2004年7月16日到开江县房管所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房产证证号为开江县房权证新宁权字第2316号,建筑面积为86.45平方米。本宗地至今没有进行土地转移登记,现潘先登向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屋、土地不动产转移登记,原产权人肖启顺无法联系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根据不动产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现将该房屋转移登记事宜公示15个工作日(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16号)内向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人提出异议,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为潘先登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818-8221198

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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