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民政局
关于证明事项保留的公告
根据开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再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开府法组办〔2021〕1号)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经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认真组织清理证明事项以及与市民政局工作沟通,我局群众办事所需出具证明有4项,见附件。现将证明事项对广大群众公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在认真做好清理证明事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证明事项的监督管理,坚持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明确证明名称、证明依据、设定部门、证明格式和开具证明单位等内容。
附件:县级民政部门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开江县民政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