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灵岩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岩镇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 来源:灵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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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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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

    现将《灵岩镇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开江县灵岩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灵岩镇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为深入总结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经验,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绸缪做好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和应急准备工作,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吸取其它地区因生活物资供应不到位引发隔离区群众生活困难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整合优化力量,建立以村社为主的配送工作体系,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积极对接县商务局、市监局、交运局、县城生活物资批发商及县城大型超市,畅通群众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工作体系

    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镇辖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灵岩镇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镇村社三级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完善驻村领导包村、村(社区)干部包片、社干部、网格员、志愿者包户的三级包保制度,进一步落实乡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包片公安干警、乡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建立生活物资采购、运输、配送机制,定期组织村(社区)、镇辖各单位进行会商,确保村(社区)、镇辖单位、个人责任落到实处。

    三、组织实施

    (一)生活物资需求信息收集及配送模式。建立由村(社区)支部书记牵头,其他村(社区)干部包片,社长、网格员、志愿者包户的生活物资信息收集机制。生活物资信息收集原则上每天下午3点前进行收集,特殊情况可以及时紧急收集;收集方式可根据每家每户实际情况,分别采用入户收集、电话收集、微信收集等形式收集生活物资信息。各社汇总后每天下午4点前统一报送所在村(社区),然后由各村(社区)安排专车专人当天进行采购,采购及配送期间做好车辆、物品消毒杀菌等防控工作,采购完成后并于次日上午10点前完成点对点配送,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运转。

    (二)强化物资供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引导镇辖区超市、农贸市场等加强产供销运衔接,积极对接县商务局、市监局、交运局、县城生活物资批发商及县城大型超市,畅通群众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把2家商超(俊楠超市、金发副食)作为镇物资储备商店,把镇上巡矿安全车(川SY9137)作为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车;启动主要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提前做好风险预警预判,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加强关爱保护,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做好居家观察人

    员的管理服务,通过入户走访、建立村民微信群、开通疫情健康热线等方式,畅通群众救助渠道,及时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群体,由镇上牵头,各村(社区)具体负责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镇卫生院要做好急症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及转诊服务,对急需送医送药病人,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上门服务。

    各村(社区)要按照此方案制定村(社区)生活物资保障具体落实细则和措施,建立完善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础和条件。

    发布未经公开的信息等。


    附件:灵岩镇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安安 党委书记

    卢  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安英 人大主席

                 肖大成 党委副书记

                 唐绪汝 纪委书记

                 梁风波 武装部长、副镇长

                 廖  扬 组织委员、副镇长

                 王前读 政法委员、副镇长

                 丁书建 副镇长

    成  员:各村(社区)书记

                各站所负责人

                镇辖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疫情防控办,办公室主任由丁书建兼任,工作人员为陈立龙、王益浩、李欣、李昌萍,具体负责镇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各驻村领导要牵头做好所驻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各村(社区)要具体做好辖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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