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八庙镇
发布日期:20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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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3月以来,气温迅速回升,加之“清明”和“五一”旅游黄金周即将来临,旅游踏青、上山扫墓人员将大幅增加,森林火险等级急剧攀升,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加强“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强化预防措施和扑救准备,确保遇有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认识,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克服麻痹思想,继续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抓好“清明”、“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对“清明”、“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加强野外用火管理。  “清明”“五一”期间,各村(社区)要对入山作业、春游和扫墓人员加强管理,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 严禁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 在森林内从事野营、登山、祭祀、庙会等活动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的规定。要对坟山、基地实行重点防范,专职巡山员要加大巡查密度。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设专人严密看守,从源头上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提倡和引导文明扫墓。各村(社区)要移极组织和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用政策和具体措施,提倡和引导广大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破除迷信,用植“纪念树”、送花等文明方式祭奠,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

 四、随时待命,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人员安全。“清明”“五一”期间,各村(社区)要高度戒备,扑火队要随时待命,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及时出动,快速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三要三不要”扑火安全要领,即要有组织地指挥扑火,不要让群众盲目无组织扑火; 要从火烧迹地进入火场,不要从有林地进入火场; 要让有扑火经验的领导带队,不要让没有扑火经验的领导带队。进一步加强基层一线群众扑火队的建设,科学组织群众上山扑火,重视扑火人员运输中的车辆安全问题。严禁组织妇女、儿童或其他老弱病残人员直接参加扑救工作。

五、加强防火值班和火灾报告制度。各村(社区)应严格执行24小时防火值班的规定,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坚决杜绝离岗、漏岗、脱岗现象。严格执行森林火灾的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对迟报、瞒报火情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严肃依法追究责任。森林火灾一律归口报告县森林防火办(8222263)。

开江县八庙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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