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2021年5月18日,开江县甘棠镇派出所收到村民捡到的两只猫头鹰,立即与我局联系,我局林政稽查队工作人员立即将猫头鹰带回,将其放在纸箱中妥善保护,并及时向达州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寻求帮助,由于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局立即派专人将猫头鹰送到达州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财富,广大群众要自觉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还它们一片自由驰骋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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