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永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兴镇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永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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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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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永兴镇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江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


    永兴镇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保护生态环 境,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达市人常(2017) 55 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以加快综合利用为途径,注重政策引导、强化执法监管, 全面落实禁烧责任,形成源头有效防治、主体责任明确、运 行机制完善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机制。

    二、禁烧范围和禁烧时段

    禁烧区域:全镇范围。

    禁烧时段:农作物秸秆禁烧重点监管时段

    小春收获时段: 5月初至6月底:

    大春收获时段: 7月下旬至10月底:

    冬季重污染天气时段: 12月初至次年2月中旬。

    禁烧行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以及枯枝、落叶、杂草、垃圾等行为。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应急办、村建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环保办、派出所、自然资源所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环保办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付建军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禁烧宣传

    各村(社区)要深入持久地加强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村广播、公告栏、宣传单、条幅、微信等宣传形式及宣传平台,宣传禁烧秸秆相关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从而加大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力度、强度和覆盖度。坚决做到家喻户晓,全民皆知,要对露天焚烧危害和恶意焚烧的个人予以曝光,用来警示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烧规定。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增强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坚决破除“一烧了之”的传统陋习。

    (三)加强督导检查

    镇环保办、环治办要对全镇的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定期的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露天焚烧问题要立即调查处理,坚决做到有烟必查,严格把控第一把火,对制止不听,恶意焚烧的焚烧行为,要及时上报镇政府或派出所。确保全镇范围内白天无烟、晚间无火、耕地无黑斑。

    四、逗硬考核

    (一)强化联动共享机制。秸秆禁烧监管工作全镇上下要一盘棋,各村(社区)要在秸秆禁烧发现上实现信息共享,在应急处置上加强协作,全镇要成立秸秆禁烧微信群,发动群众、利用群众,打赢秸秆禁烧这场硬战。

    (二)严格考核奖惩。秸秆禁烧督导检查的结果将与各村绩效考核工作挂钩,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中,设分值100分。对禁烧期间发现1处火点的即不得分。各支部、村委会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包村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秸秆禁烧监管责任。对未认真履行秸秆禁烧职责、管理不力,甚至失职渎职,出现秸秆露天焚烧行为且后果严重的镇纪委立即介入,对党员干部依规党纪追责,非党员干部援引行政监察法追责。各村(社区)发现火点未报案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被县督查组发现通报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向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接受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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