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严格落实《开江县公安局 开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开江县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公发〔2020〕100号)要求,切实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开江县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开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6日
开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通知2021.05.0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