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林业生态建设相关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涉及林业的相关工作。
2、制订全县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工作。组织划定并管控林业生态经线。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定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6、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负责林业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7、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涉及林业生态保护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8、拟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山区林业综合开发和县属林业民营企业。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8年,开江县林业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着力实施“大规模绿化全川开江行动”,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出了一条绿色发展、助民致富的好路子,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走在全省前列,负责全县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和林业执法工作;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组织、指导和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案件,维护林区治安与稳定。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代表四川省在西安参加了全国国有林场改革座谈会,林业脱贫攻坚工作连续两年在全省林业产业助推脱贫攻坚现场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由四川天源油橄榄公司牵头制定《油橄榄果》、《油橄榄果渣》、《动植物油脂、橄榄油感官评价》、《食用植物油品尝师选拔、培训和监测技术导则》国家标准在开江审核通过,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辖区内无破坏森林资源和偷猎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辖区内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85%以上;辖区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内。今年年底,森林覆盖率可达到42.03%、绿化覆盖率可达到47.9%、林地保有量54.53万亩,森林蓄积达210.54万立方米,实现森林“双增长”;可实现林业总产值13亿元。全县林业生态和林业产业呈现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机构设置
林业局属行政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为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857.12万元。与2017年相比,2018年决算收入总数4857.12万元较上年4512.38万元增长1.08 %,2018年决算支出总数4857.12万元较上年4512.38万元增长1.08%。主要是今年新进人员经费增加和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85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57.1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85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6.27万元,占31.84%;项目支出3310.85万元,占68.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57.12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857.12万元较上年4512.38万元增长1.08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857.12万元较上年4512.38万元增长1.08%。主要变动原因是今年新进人员经费增加和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57.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44.74万元,增长7.64%。主要变动原因是今年新进人员经费增加和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57.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19万元,占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47万元,占1.62%;节能环保支出1941.7万元,占39.98%。农林水支出2519.62万元,占51.87%。住房保障支出118.14万元,占2.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857.12,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款)05(项)05: 支出决算为199.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0(款)11(项)01: 支出决算为78.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节能环保支出(类)211(款)05(项)02: 支出决算为1941.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农林水支出(类)213(款)02(项)01: 支出决算为2519.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01:支出决算为118.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6.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5.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1.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58万元,占65.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9万元,占34.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的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决算基本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3批次,94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退耕还林、现代林业重点县等工程检查验收及专项工作督查。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决算基本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开江县林业局2018年未开展预算和项目绩效管理。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开江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12万元,比2017年增加24.41万元,增长20.9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开江县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开江县林业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烈士、工亡人员、病亡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单位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单位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反映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反映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缺口的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11.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现金补助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林业局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设置项级的其他项目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反映林业育苗、造林、抚育、义务植树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方面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反映林业工和项目管理方面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反映林业产业化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