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永兴镇人民政府关于永兴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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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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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村(社区)、镇辖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永兴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开江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2日


    永兴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全面落实2021年二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21〕37号)《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安办〔2021〕54号)和《开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开江安办〔2021〕41号)文件要求,决定从2021年6月8日起至11月30日止,在全镇范围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根据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和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源头治理,集中整治一些村(社区)、辖区单位和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等突出问题,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牢守安全生产基本盘,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重点任务

    (一)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突出问题

    1.严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企业领导层、管理层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特殊作业和外包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到位;双重预防机制建立不完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有限空间、检维修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不严格、科研实验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不落实;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培训方案、计划,新进员工培训时间达不到培训要求或未经培训就上岗等问题;应急救援无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以及未组织开展演练等突出问题。(镇安办牵头,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站所(室)牵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站所(室)负责监督指导所管行业领域企业抓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整治监管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各村(社区)、辖区单位和企业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责任落实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红线意识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风险辨识管控不及时不全面,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不彻底;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执法宽松软,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等突出问题。(镇安办牵头,各站所(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1.危险化学品。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规定和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制度;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重点防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的安全风险。(派出所、环境治理办、交管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煤矿。扎实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回头看”和“三查”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持续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深化煤矿安全“五个专项整治”和“六个审查检查”工作。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全覆盖驻矿蹲点督导和煤矿安全工作专班常态化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四个下来”的“一矿一策”实施方案和监管措施。认真开展煤矿安全风险每日研判,严格执行瓦斯超限、暴雨蓝色预警等重大险情停产撤人工作指令,从严查处瓦斯超限报警事故,强化汛期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持续保持煤矿“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六假六超三瞒三不”非法违法行为。(镇应急办牵头,自然资源所、派出所、环境治理办、各村(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非煤矿山。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整治露天矿山“一面墙”和“掏心窝”开采。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火工品管理制度,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存放、超量存储,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突出问题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规范外包施工安全管理,坚决清理不符合要求的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全面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坚决整治安全隐患,严密防范事故风险。(镇应急办牵头,自然资源所、派出所、环境治理办、各村(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道路运输。强化路面车辆安全监管,特别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农”车辆监管,严肃查处“三超一疲劳一酒驾一毒驾”及拖拉机违规载人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临水、临崖和坡陡弯急处及易受灾路段的安防设施情况;督促客货运企业、旅游包车主体严格做好员工培训教育、日常隐患排查治理、车辆维护保养、监控运行和值班值守工作。(镇交管办,各村(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筑施工。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抓实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轨道交通建设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执行,着力落实“三宝四口五临边”“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定期检查检测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常态化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村建办,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工业行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厘清安全管理责任,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做好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坚决整治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围绕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内容,着力整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机构缺失、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应急演练走过场等突出问题。紧盯涉易燃易爆粉尘场所、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场所、高温熔融、金属场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特种作业审批和作业监护制度,严防盲目施救。(镇应急办牵头,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辖区企业、各村(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商贸流通。整治辖区物流、仓储企业、场站内运输车辆及装卸过程安全管控和商贸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应急设施配备不足等问题;整治仓储区域内违规使用电气焊和明火作业、储存物品未分类分堆限额存放、堆放物品不满足安全间距要求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储运危险化学品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排查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的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等隐患。(镇交管办、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烟花爆竹。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三库”超量储存、“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紧盯临近有滑坡风险山体、低洼地带的库房等,严格落实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等安全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镇应急办牵头,派出所、交管办、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消防。督促大型商场严格落实火灾风险指南要求,做到风险自知自查自改及公示承诺;深化“九小场所”、老旧小区、老旧商场等消防隐患突出场所消防专项整治,持续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强化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责任落实情况、消防报警系统及相关消防安全设施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情况、微型消防站情况等。(镇应急办牵头,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特种设备。持续推进化工行业、公共聚集场所、工贸行业、燃气行业等“四大重点领域”安全隐患集中攻坚行动。紧盯危险化学品企业,医院、学校、大型商业综合体、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公共聚集场所,以及工贸和燃气行业,推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100%、法定检验率100%。(市场监管所牵头,派出所、村建办、综治办、应急办、各村(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其他重点领域。其他有关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好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有关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由行业主管站所(室)牵头,相关村(社区)、单位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集中整治自然灾害带来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镇应急办要密切关注县相关部门发布的气象、水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实时信息,各村(社区)地质监测员做好各地质监测点风险监测,加强风险研判,若有异常,及时提供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要督促指导重点行业监管站所(室)、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因洪涝、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要严格落实“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等刚性要求,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准备,确保及时高效处置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镇应急办牵头,自然资源所、交管办、水管站、各村(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辖区单位企业要深入开展好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深入宣传集中整治重点、进展情况、经验做法,以及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组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通过曝光典型案例、通报重大隐患案例、制作专题片、开展图片展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着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各村(社区)、辖区单位企业、各相关站所(室)要针对汛期、高温期、“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煤矿、危化、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化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穿透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本地区、本部门及功能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治措施、时限、责任、资金、预案,做到“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确保限期整治到位,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于事故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相关情形,严格按照《达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坚决防止“重排查、轻整改”的现象,杜绝排查整改不力而让隐患演化为事故。

    (三)集中督查检查。镇安办要围绕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以及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等方式,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明查暗访。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煤矿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查”工作、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全县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四)集中专项执法。镇安办要强化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以“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联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派出所、交管办、村建办、文化站、市场监管所、等站所(室)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按照“四个一律”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综合运用行刑衔接、警示约谈、联合惩戒等措施,提高执法工作严肃性和震慑力,倒逼企业守法生产经营,防止“屡查屡犯、屡改屡犯”现象发生。

    (五)集中整改“回头看”。各村(社区)、辖区单位企业、要对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县安委会、镇安办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及春节、清明节、“五一”节期间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暗访暗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严格实行“清单交办、跟踪督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强力推动事故风险隐患“清零”,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彻底,坚决防止因整改不到位酿成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辖区单位企业要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县安办和县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整治任务,细化整治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镇安办将把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

    (二)压实安全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各村(社区)、辖区单位企业要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充分利用“两书两函”工作制度,层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把集中整治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对在集中整治期间因工作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或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严格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统筹协调,注重工作实效。各村(社区)、辖区单位企业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密切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整治合力。要把开展集中整治与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时间精力,整合资源力量,扎实抓好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任务落实,做到整治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坚决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

    (四)做好应急准备,规范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辖区单位企业要结合汛期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突出“精”“专”“快”,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操性;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调度,动态掌握有关工作情况,按规定及时报送灾害事故信息,坚决避免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各级专兼职救援队伍要加强实战演练,备足应急物资,随时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出动、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从6月份开始,各村(社区)、辖区单位企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分别于每月12日和26日前向镇安办报送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各村(社区)、辖区单位企业集中整治情况纳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情况两清单”统计,整治工作总结纳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总结,并于12月10日前报镇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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