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兴镇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 来源:永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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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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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了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情,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快速反应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家有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重大动物疫情一旦发生,本预案随即启动,各单位、部门、村(社区)委员会和相关人员随即进入工作状态,严格按照本预案规定,听从指挥,协调行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控制和扑灭疫情。

    一、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体系和部门职责

    (一)指挥体系

    成立永兴镇重大动物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向勇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张华  镇人大主席

    肖枝香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魏芳波、张开俊、颜 军、张海森、吴召枚

    崔永亮、杨玉祥、郑会文、余 权、张长兵、

    朱佑峰、胡昌勇、欧阳久均

    职责:负责领导、决策、协调、指挥本镇内重大动物疫情预防、控制、扑灭等重大事项,决定启动、停止本预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8133061。

    主  任:张华

    副主任:魏芳波

    成  员:欧阳久均、朱佑峰、胡昌勇、张长兵。

    职责:按照领导小组决策,负责统一指挥紧急疫情的控制工作,收集、分析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停止本预案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重大动物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动物疫情防控工作。

    (二)部门职责

    实施本预案,落实责任制,由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工作人员人人有责,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1.镇畜牧兽医站:

    按照不同的疫病防治规程,开展以下工作:

    ⑴疫情监测、预报;

    ⑵诊断或送检诊断疫病;

    ⑶组织、指导对疫点内动物的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⑷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染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⑸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的场所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⑹会同有关部门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染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⑺评估疫情处理;

    ⑻会同有关部门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⑼加强与周边邻镇的信息沟通、情况交流,必要时,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协调行动,扑灭疫情。

    2.镇财政所:负责安排紧急防疫储备金和紧急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以及平时动物防疫所需器械、药品等费用。

    3.永兴派出所: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动物的捕杀,加强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指挥、检测、物资运输车辆和人员通行。

    4.永兴市管所:根据疫区封锁情况,关闭疫区内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加强其他区域的市场监管。

    5.永兴镇中心医院:按照不同疫病防治规程要求,开展人体防疫监测和防护工作。

    6.镇政府办:及时传递疫情报告,保证信息畅通。

    7.镇综治办:负责做好养殖场周围的环境整治工作。

    8.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宣传协调工作,配合农业服务中心、医院、派出所、镇动防站等部门开展对疫情控制、扑灭、紧急免疫接种等工作。做好辖区内养殖场周围的环境整治工作。

    对民政、武装等部门,领导小组根据疫情控制、预防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协调,投入行动。

    二、疫情的应急反应

    ⒈发生疫情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应赶赴现场了解、指挥疫情控制、扑灭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

    ⒉领导小组立即组织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同时对发病动物群实行临时隔离措施,限制同场(户)动物的流动,并监督消毒措施的实施。立即组织动物疫情处理应急预备队,提出疫情控制措施向县政府报告,按照国家疫情发布规定迅速上报。

    ⒊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发布封锁令,组织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迅速采取封锁、捕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等应急处理措施扑灭疫情。

    ⒋领导小组在紧急疫情控制后,决定停止实施本预案,宣布解除封锁。

    ⒌根据疫情发展态势,镇政府可以向县政府提出请求,对疫区作出其它应急反应。

    三、保障系统

    (一)物资保障

    在畜牧兽医站建立镇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紧急物资储备库,保证应急物资、设备、紧急免疫用疫苗、药品、防护用品、消毒设施,交通通讯工具等物资的必要储备。

    (二)资金保障

    镇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紧急物资储备,所需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

    镇财政每年准备必要的资金储备,急用急补。

    (三)技术保障

    ⒈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监测管理、疫病初步诊断。遇重大、复杂疫情监测、疫病病原学诊断,依托县畜牧局作为技术保障。

    ⒉镇畜牧兽医站建立动物疫病监测诊断联络员,负责镇域内重大动物疫病的采样、监测及初步诊断工作。

    ⒊镇畜牧兽医站负责本镇区域内重大动物疫病的防疫及疫病监测初步诊断工作。

    (四)人员保障

    组建由各村(社区)驻村干部和村(社区)动物防疫员等。为成员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一旦发生疫情,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所有成员做好工作预备,随时听从领导小组的调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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