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6月25日拟作出的一般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6-28
点击数:人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8222502     15882965599

投诉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36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1年6月25日拟批准的一般类建设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开江县兴马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塑胶电子生产项目

四川开江经开区标准化厂房7号

开江县兴马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艺博环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租用开江经开区标准化厂房2层(1F-2F),单层建筑面积1500m2,使用面积共3000m2,建成后预计年生产各类电子塑胶玩具壳2500万个。

施工期:项目为已建成标准厂房,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安装调试,不涉及到土石方开挖机建筑物修建等土建施工,施工时间短,施工工程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1)废气:本项目产的喷漆废气排风槽收集后水帘柜预处理,再与移印废气排风槽收集后一起进入UV光解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收集处理,处理后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2)废水:员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水帘柜定期补充蒸发损耗,水帘柜废水定期投加混凝剂混凝沉淀后回用不外排。(3)噪声: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隔声、基础减振、围墙隔声,禁止夜间生产,确保项目噪声达标排放。(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注塑不合格产品经收集破碎后回用,边角料经收集后,定期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理,废油墨桶、废液、废油漆桶、水帘柜漆渣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的危险废物,定期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