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扶贫开发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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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员队伍管理,提高公务员履职能力,科学评价工作实绩,保证平时考核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公务员(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局机关非领导成员公务员)。

二、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考核公务员履行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阶段任务和重点工作情况,参加“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情况,以及各股室(中心)根据工作性质涉及的全局中心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每个季度,考核时间为每下一季度初考核上一季度的等次,包括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其中好90分及以上,较好75-89分,一般60-74分,较差60分以下。第四季度考核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合并开展。

(二)考核方式。成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平时考核工作。设置共性指标和弹性指标,其中共性指标总分为100分,弹性指标加减分最高均不超过5分,同一件事加减分不累计。

(三)考核程序。按照个人小结、各股室负责人初评、分管领导审定、主管领导评鉴、考核结果反馈的程序进行。每下一季度初被考核人填报《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中个人基本情况、小结、培训部分,由各股室负责人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考核量化指标得分进行初评,再由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主管考核工作领导评鉴,评议结果由局综合办公室存档备案(若考核人员未确定等次,填写好情况说明)。

(四)考核公示。每季度考核结果在局机关公示栏内公布,接受监督。待本年度平时考核结束,填报《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汇总表》,在下一年度1月中旬上报县委组织部。各股室(中心)分管领导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四、考核比例

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结果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中,评为好等次公务员人数占本机关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40%以内。好等次名额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公务员倾斜。

五、考核结果运用

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根据考核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激励约束、培养教育,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平时考核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基础和重要依据。

1.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和决胜脱贫攻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好等次。

2.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公务员,以会议通报、书面通报等方式予以表扬,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奖励。

3.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好等次的公务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教育培训、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4.对全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一半以上,且无一般、较差等次。

5.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6.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

7.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8.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较差等次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对连续有2个季度以上“较差”等次的,进行诫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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