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长岭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落实“三强化”做细做实河长制工作,进一步提升辖区河流保护管理水平,保护河流生态环境,为建设“幸福美丽长岭”提供支撑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决策部署,该镇及时调整长岭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镇级河长并成立河长办公室。明确由党委书记任第一总河长、镇长任总河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镇级河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任各村级河长,由河长办公室负责本镇河长制工作的统筹安排和日常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安排合理、组织有力、落到实处。
二、强化问题治理,压实整改责任
为加快推进长岭镇河长制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促进该镇水环境综合治理,长岭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下发《南河2021年度河长制工作清单》。明确11项具体河流问题、位置点位,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切实保护好长岭的“青山绿水”。
三、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工作要求
镇级河长带头履行河长职责,定期对河道开展全面巡查,掌握河道水体总体情况,辖内2大河流和村级5条支流的河(段)长、联络员及相关村社干部各司其职负责管护河段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日常巡查。截至目前,镇级河长开展常态巡查45人次、村级河长开展巡查120人次;开展河道清淤1.5公里;查处、制止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3起;清理河道有色垃圾2吨;发现河道安全隐患6处,其中4处山洪灾害点已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装了预警设备,其余2处河堤垮塌点已向县级有关部门上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予以解决,确保河道安全、干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