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影响市场稳定事件指挥部工作细则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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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开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开江县影响市场稳定事件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是县政府负责市场稳定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专项领导机构和应急指挥机构,在应急条件下自行启动运行,负责指挥全县需由县级响应的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  影响市场稳定事件因对工作实行防范为主,防范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县指挥部对影响市场稳定事件应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做好预案、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处置得力的原则。

第二章  机构组成

第五条  县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成员组成。指挥长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工副主任、县商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开江明月电力有限公司、开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县网信办、县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

第三章  工作职责

县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全县范围较大的需由县级响应的影响市场稳定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

县指挥部指挥长领导县指挥部的全面工作,副指挥长负责县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县指挥部的具体执行工作。

全县范围较大的需由县级响应的影响市场稳定事件发生后,事发所在(乡、镇)政府应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县指挥部自动响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全县范围较大的需由县级响应的影响市场稳定事件超出县指挥部处置能力或处置职责时,报请县应急委直接指挥处置。

第四章  日常工作制度

分工负责制度。各成员单位影响市场稳定事件职责分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由县指挥部确定(随后);各成员单位应按其确定的职责分工落实影响市场稳定事件监测、预警措施;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指导乡(镇)做好影响市场稳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协调联动制度。建立部门之间、乡际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应对影响市场稳定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

会商研判制度。准确判断影响市场稳定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正确决策调控和应对措施,及时有效处置。

预案管理制度。由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开展影响市场稳定事件有关预案的起草、发布工作。应急预案应根据客观情况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不断调整和完善。

应急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机制、防范和应对各类影响市场稳定事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更新、动用投放和紧急调拨制度。

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对县指挥部决定事项、县指挥部领导同志批示及其他交办事项进行督促检查;建立总结评估制度,组织对较大影响市场稳定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适时向县应急委报告;建立奖惩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影响市场稳定事件应对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渎职的进行通报批评和依法予以责任追究。

第五章  会议文件制度

县指挥部联席会议。定期或根据需要召开有关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有关重大影响市场稳定事件处置情况;根据需要,各成员单位及时汇总、研判突发影响市场稳定相关情况信息,并及时将研判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协调沟通,确保信息畅通,遇重要情况随时通报。

县指挥部全体会议。全体会议由县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召集并主持,县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会议议题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拟定后报会议主持人审定。县指挥部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县指挥部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由县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参会单位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拟定后报会议主持人审定。

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的会务及会议文件的起草、报批、印发等工作。县指挥部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形成的文件、会议纪要等材料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核报会议主持人签发。

第六章  附则

本细则由开江县影响市场稳定事件指挥部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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