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梅家乡人民政府关于购买村(居)法律顾问服务信息公开
  • 来源:梅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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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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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我县《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工作方案》,梅家乡实施了购买村(居)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现将项目情况公开如下。

    一、购买法律服务内容

    (一)加强法律审核把关。

    1.帮助村(社区)起草、审核、修订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

    2.为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合法及其他需要提供法律帮助;

    3.为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4.应村(社区)要求,帮助村(社区)起草、审核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谈判等诉讼及非诉讼活动;(接受委托参与诉讼及非诉讼活动,费用按照双方约定另行计算)

    5.协助村(社区)处理辖区发生的群众上访特别是涉法涉诉上访,与上访人进行沟通,引导其依法合理反映诉求;

    6.帮助村(社区)及时稳妥处理涉及村(社区)的重大敏感性、群体性案(事)件;

    7.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8.配合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

    9.为调解重大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10.协助村(社区)做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员、网格信息员等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

    (三)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11.解答民事、行政、刑事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12.帮助审查民事合同和协议,接受委托参与诉讼及非诉讼活动;(接受委托参与诉讼及非诉讼活动,费用按照双方约定另行计算)

    13.协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由法律援助机构按标准另行支付)

    14.为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四)开展普法宣传。

    15.宣讲乡村振兴战略、涉农最新法律法规;

    16.针对本村(社区)实际,围绕县域社会治理、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入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村(社区)治理重点环节,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17.协助制定村(社区)“两委”成员和“法律明白人”集中学法和法治培训计划;

    18.协助村(社区)制作法治宣传用品;

    19.积极参与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其他普法宣传活动。

    二、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一)普遍建立微信、QQ群,并通过书面、口头,电话、微信及其他方式,定期或不定期为村(社区)群众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每半个月至少推送1次相关法律资讯。

    (二)每月到村(社区)现场提供不少于4小时的法律服务,具体时间应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确定。每季度至少到村(社区)举办法治讲座1次,法治讲座需有讲义,并在每季度末提交村(社区)所在地司法所备案。

    (三)定期开展法律风险排查,并提出法律意见。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村(社区)内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

    三、法律顾问行为标准

    (一)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律师执业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二)结合签约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努力为村(社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村(社区)和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县域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自觉接受村(社区)所在地县级财政局、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司法所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村(社区)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理性化解矛盾纠纷。

    (五)坚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风险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四、法律顾问工作规范

    (一)到村(社区)提供现场服务时,应当着装规范、携带工作证件,党员应当佩戴党徽。

    (二)提供法律咨询和出具法律意见时,应当谨慎、客观告知法律风险。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或超出工作范围的事项,法律顾问应当及时告知,并终止服务,同时将情况报告村(社区)所在地司法所。

    (三)参与处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事)件,要及时向村(社区)所在地司法所报告,要坚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得参与炒作。

    (四)处理群众上访案件,应当认真做好法律说明和解释,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利益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五)引导当事人依法分析和解决问题,不得激化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和行为,不得诱导、鼓励、支持当事人通过其他非法程序解决矛盾纠纷。

    (六)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

    五、法律顾问回避原则

    法律顾问在处理或代理相关法律事务时,如出现下列情况,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接受委托。

    (一)村(社区)范围内的群众或经济组织委托起诉村(社区)委员会的;

    (二)村(社区)委托起诉村(社区)范围内群众或经济组织的;

    (三)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村(社区)法律顾问,明知该两个或两个以上村(社区)在同一案件中相互利益冲突,两个或两个以上村(社区)同时委托的;

    (四)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或者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不同法律顾问同时担任存在相互利益冲突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村(社区)的代理人;

    (五)在同一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曾在前置程序中代理一方村(社区),在后置程序中对立方村(社区)提出委托代理的;

    (六)在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期间及聘任协议终止后一年内,在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该村(社区)相关利益的对立方提出委托代理的;

    (七)其他与履行村(社区)法律顾问职责有关的,在同一非诉讼法律事务中,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同时接受对立双方或者利益冲突各方委托的;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主动回避的情形。

    六、法律顾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从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满2年;

    (三)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行业处分;

    (四)热衷于社会公共事业,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十、法律顾问在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期间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二)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他人牟取利益;

    (三)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

    (四)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聘任单位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五)依法应当履行或与聘任机关约定的其他义务。

    七、法律顾问在聘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除聘任关系:

    (一)因违反法律法规、党内法规或职业道德而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被剥夺法律执业资格、专业资格、专业职称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的;

    (三)不遵守保密规定,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的;

    (四)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与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商业活动的;

    (五)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的;

    (六)出现不符合聘任条件或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形。

    八、绩效评价标准

    (一)执业行为规范(10分)
    严格遵守服务行为规范。工作失职或违反工作纪律的,情节较轻,1次扣3分;情节严重,1次扣5分。

    (二)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15分)

    1.为村(社区)自治管理、民生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决策供法律意见,未按要求提供法律意见的1次扣2分。

    2.协助村(社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未落实的扣2分。

    3.根据需要协助村(社区)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它规定,未落实的扣2分。
    (三)建立用好微信工作群。(15分)

    1.建立有法律明白人、群众代表和村(社)干部参加的微信群,能够随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等服务,未建立的,此项不得分。

    2.对群众在微信群中提出的法律问题、法律需求,未在合理工作时间段解答或者回应的,每次扣1分。

    3.每半月至少1次在微信群中发布案例或者法治资讯等内容,每少1次,扣1分。

    (四)为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5分)

    每月不少于4小时到村(社区)现场服务,并做好记录,每月时间不足4小时的每次扣1分,全年少于50小时此项不得分。
    (五)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分)
    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宣传讲座(有讲义和图片记录),少1次扣2分。全年没有开展座谈,此项不得分。
    (六)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10分)
    1.受指派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为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处理信访案件,无故不参加,1次扣2分。
    2.担任法律顾问后,村上重大群体性事件明显增加的,扣5分。

    3.为人民调解员、网格信息员等提供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未落实的扣2分。
    (七)投诉情况(10分)
    受到服务对象投诉,查证属实的,根据具体情况每件扣3一5分,
    (八)村(社区)满意度(15分)
    按备注栏内计分方法计算得分。

    九、资金来源

    法律顾问工作报酬在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资金、村(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中统筹解决。

    十、购买结果

    通过内控程序,分别以2000元/村的价格与开江县蜀江律师事务所签订购买合同,其中,开江县蜀江律师事务所为云龙桥村免费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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