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启动首届“开江县政府质量奖”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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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推进我县品牌建设,引导、激励全县各行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根据《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江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开江府办发〔2018〕111号)规定,决定开展首届“开江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

“开江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评选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一是申报时间:2021年9月30日前向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相关评选资料。二是申报范围:在开江县行政区域内质量管理成效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县处于领先地位,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在全县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和个人。三是申报渠道:组织(企业)和个人向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自愿提出申请,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向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名推荐。四是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企业)或个人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组成。申报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申报材料中使用的数据、资质应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五是评审依据:《开江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开江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为此次政府质量奖评审依据。

望开江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开江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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