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开江县城区部分道路交通秩序,充分提升道路通行能力,规范车辆停放,保障应急救援通道通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现将县城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优化措施通告如下:
一、双叉河街(东派桥至中天广场路段)实施单向通行交通组织。即:车辆从双叉河街道(东派桥头)进,从中天广场路口出。该区域道路禁止逆向行驶。
二、清河路(清河桥至环城西路路段)实施单向通行交通组织。即:车辆从清河路(清河桥路口)进,从环城西路(台北纯K路口)出。该区域道路禁止逆向行驶。
三、车辆停放须在施划的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该区域道路禁止车辆违法停车。
四、凡违反本《通告》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五、本《通告》从2021年9月20日0时起施行。
特此通告
开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