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优化城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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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开江县城区部分道路交通秩序,充分提升道路通行能力,规范车辆停放,保障应急救援通道通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现将县城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优化措施通告如下:

一、双叉河街(东派桥至中天广场路段)实施单向通行交通组织。即:车辆从双叉河街道(东派桥头)进,从中天广场路口出。该区域道路禁止逆向行驶。

二、清河路(清河桥至环城西路路段)实施单向通行交通组织。即:车辆从清河路(清河桥路口)进,从环城西路(台北纯K路口)出。该区域道路禁止逆向行驶。

三、车辆停放须在施划的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该区域道路禁止车辆违法停车。

四、凡违反本《通告》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五、本《通告》从2021年9月20日0时起施行。

特此通告

开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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