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学习反思自我 以劳动回报社会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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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中心所开展集中教育学习)

(社区矫正人员正在进行义务劳动)

  为了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早日回归社会。按照《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要求, 4月3日,在长岭中心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一次内容丰富的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
  在集中学习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社区服刑人员在日常的请销假、手机定位、集中学习、公益劳动等方面管理规定。着重强调了长岭片区毗邻重庆的开州和万州,社区服刑人员要时刻注意,严禁越界违规行为发生。因清明节将至,要求社区服刑人员上坟祭祖期间要注意防火,确保安全祭祖、文明祭祖。
  在公益劳动中,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不畏天气炎热,不怕脏、不怕累,严格按照司法所工作人员分配的公益劳动区域,齐心协力,认真清扫公共活动场所及公路边上的杂物和垃圾。
  此次教育活动后,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今后一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各项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努力回报社会,自食其力、遵纪守法,找到实现人身价值的正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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