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川财监督〔2021〕18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重点,现将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历年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将对城普集团、复兴小学、保健院、环卫所、司法局、八庙镇人民政府开展监督检查。
二、检查时间和内容
2021年的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10月31日前结束。此次工作围绕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执行财经法规和严肃财经纪律的有关情况开展检查,如有必要,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地方金融机构或政府投融资平台。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主动防范、系统应对、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总体思路,重点关注其是否存在虚构业务收入、利用政府信用违规举债、名股实债、循环注资、少计提资产减值或者折旧等行为,揭示风险隐患,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二)行政事业单位。为持续深入推进“排查清理两项工作”,落实《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纪委机关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四川省审计厅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加强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此次严肃财经纪律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主要检查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往来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决算管理、存量资金管理、基建预决算管理等13个方面的内容,其中,重点关注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存量资金清缴、使用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
三、检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统筹安排部署。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全力配合,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法行政,加强检查流程控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建立案件审理和专家咨询制度,控制行政风险。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紧扣群众所需所盼着力查找问题、解决问题,突出检查重点,抓住问题实质,并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尺度统一。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严守纪律,落实“八项规定”要求。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各项要求,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廉洁纪律教育,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和廉政规定。
(四)阳光执法,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全面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加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与诚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威慑力。
(五)加强沟通协调,形成长效机制。加强与审计、银保监、地方金融监管、国资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通报检查名单、共享检查结果,有效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附件:1.会计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2.财经纪律检查情况统计表
3.“小金库”情况统计表
4.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附件1会计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2.xls
附件2财经纪律检查情况统计表2.xls
附件3“小金库”情况统计表2.xls
附件4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纪律2.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