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扎实推进全市“质量月”活动,县供销社由党委书记、主任彭举带队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全面加强对社属企业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产品质量及销毁处置等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此次检查的重点,一是对吉星烟花爆竹公司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制度;仓库、“四防”等基础设施是否达标;是否存在经销超规格、超药量、超级别违禁产品和不在指定地点储存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堆存、混存混放情况;是否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严格规范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是否规范使用《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和产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二是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制度;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形式的零售点;是否存在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是否存在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行为;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是否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检查组一行深入基层社和烟花爆竹仓库进行了安全检查。彭举对各基层社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对存在有安全隐患问题的企业要立即整改到位,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安全工作层层分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安全法律、法规文件学习,形成人人重安全、事事保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要求各企业员工每天测量体温,佩戴口罩,防疫工作不能松懈。要通过开展此项专项安全检查,全面加强企业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销毁处置和产品质量各环节全链条安全监管,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规范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市场秩序,严防各类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