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开江县明月水库鲢鳙鱼捕捞销售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拟对明月水库鲢鳙鱼捕捞销售队伍进行公开竞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捕捞销售队伍前来参选。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开江县明月水库鲢鳙鱼捕捞销售项目。
项目内容:本次捕捞销售的为明月水库人放天养的1.5公斤以上的鲢鳙鱼,由捕捞销售队伍自捕自销。
项目地点:开江县明月水库。
二、捕捞时间
明月水库鲢鳙鱼捕捞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30日。
三、捕捞销售队伍应具备资格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较好水库成鱼捕捞销售经验及销售渠道,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成鱼捕捞销售工作。
(三)捕捞销售队伍于2021年10月21日至10月28日上午10:00在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综经科报名,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银行转账向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缴纳竞选保证金1000元整(单位名称: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开户行:开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88170120004944295),竞选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将竞选保证金退还给各参选队伍,若报名捕捞销售队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组织的竞争性谈判,则1000元竞选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中选捕捞销售队伍应在竞选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缴纳捕捞履约保证金5000元整(单位名称: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开户行:开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88170120004944295),并按竞选公告相关条款与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签订捕捞销售合同,捕捞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将5000元保证金退还给捕捞销售队伍。
四、竞价规则
(一)竞选基价为鳙鱼5.8元/斤、鲢鱼2.8元/斤,捕捞销售队伍的报价应不低于竞选基价,该报价为鲢鳙鱼的库边价(离开水库库岸前的捕捞、起鱼、称重、拣鱼、装车费用由捕捞销售队伍负责)。捕捞销售队伍竞选时,每次报价上浮不得少于0.1元/斤。
(二)现场公布参加竞选捕捞销售队伍名单后,以填报竞价单方式竞价。每轮报价完成后当场公布本轮的最高报价,愿意继续参加下一轮竞价的捕捞销售队伍报价不得低于上一轮的最高报价,如此循环,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成交捕捞销售队伍。
五、资金结算
(一)销售价款每日结算,当日销售价款确定后,由捕捞销售队伍现场缴纳现金或者转账给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财务科。如累计捕捞重量达不到2000斤,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向捕捞销售队伍补助1200元。
(二)若无正当理由,成交捕捞销售队伍未在1个工作日内与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签订捕捞销售合同的,视为弃标或恶意竞标,5000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竞价时间和地点
(一)竞价时间:2021年10月28日上午10:30。
(二)竞价地点: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底楼会议室。
(三)参加竞选的为捕捞销售队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自然人本人,需携带法人
七、监督管理
本次捕捞销售工作由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处综经科牵头,财务科、总工办、办公室、水政科监督,竞选过程如有任何疑异,请与宝石桥水库管理处纪委联系,联系电话:15283289019。
八、本公告由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艳
联系电话:0818-8223121 18284639931
联系地址:开江县新宁镇东大街36号
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