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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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牵头推进全县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工作,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二)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拟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负责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负责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

(三)负责全县乡村建设行动相关工作,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集镇、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改造;负责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等创建评选工作。

(四)负责全县乡村治理相关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法制建设工作。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和乡村治理改革发展;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优秀农耕文化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五)负责全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负责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乡村振兴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负责中、省、县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帮扶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乡村振兴信访办理和舆情处置工作。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九)承担全县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相关工作。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设置(一)办公室(挂党建办、财务室牌子 )

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会务、基建修缮、办公用品采购、公务接待、车辆管理保障等日常事务;

负责目标考核、保密、国安、政务公开、依法治县、扫黑除恶、节能减排、信访安全等工作;

负责机构编制、政工人事、老干部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拟定和统筹监督执行机关管理制度,起草、审核全局性重要文稿和规范性文件;

负责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工作;

负责对外宣传、微信公众号的编发维护管理等工作;

负责对本单位所有收(发)文处理签及其他负责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负责对领导批示、县委县政府交办事项、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和政风行风等工作;

负责党建工作、局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

负责结对帮扶工作;

负责财务和资产账务管理工作;

负责工会、妇联等群团工作;

完成局党组、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巩固发展股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负责后评估考核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统筹过渡期内帮扶政策的调整落实,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稳定;

负责制定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脱贫攻坚)年度计划工作台账,进度跟踪,自查总结及督查调研等;

负责行业部门巩固脱贫成果年度实施方案制定、实施进度监测、半年及全年总结。

负责“万企帮万村”、“百工技师”工作、组织协调行业帮扶,消费帮扶等工作;

具体承办全省重点帮扶优秀村争创工作,协助县农办争创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创建评选工作;

负责对乡镇和县级部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考核;

完成局党组、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乡村建设治理股

负责乡村建设行动有关工作,统筹推进乡村建设“五大行动”;负责编制全县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的编制及具体任务下达,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集镇、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改造;

具体承担全县乡村治理相关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法制建设工作。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和乡村治理改革发展;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优秀农耕文化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完成局党组、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规划项目股

做好“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编制,负责财政衔接资金考核工作;

财政专项衔接资金等月报、季报工作;

负责制定全县涉农整合资金方案和财政衔接资金方案的编制、上报、审批、备案、项目资金及项目计划下达,负责项目库建设,负责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及绩效考核;

负责研究制定财政衔接管理办法,负责财政衔接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业务培训和实施管理;

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居民点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产业扶持项目的编制、上报、审批及计划下达,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

负责拟定全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对全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管理监督;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固定资产入库工作;

负责“雨露计划”工作;

完成局党组、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扶贫开发中心

负责承办全县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的文件 、方案的起草编制工作;

负责全县脱贫人口、监测人口信息采集、动态调整工作;

负责全县农村人口防返贫监测工作,审核监测人口帮扶措施,负责监测人口稳定消除风险的认定;

负责国家防返贫监测系统数据管理及数据审核工作;

负责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四川省脱贫攻坚六有信息平台”的录入,动态管理,数据分析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对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及时与县级部门共享;

负责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务工信息等工作;

负责脱贫小额信贷;

完成局党组、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办公地址:开江县橄榄大道橄榄路28号附3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5289665

六、负责人姓名:罗绂(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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