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交运局
发布日期: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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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负责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2.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3.实施公路路政巡查;4.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5.与规划、国土、城建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6.审理从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其它建筑设施事宜;7.核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运输,并对其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8.维护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全年共上路巡查4320人次,清除路障300余处783平方米,发现公路塌方7处并分别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消除安全隐患6起,向公路没线乡镇函告违章建房28起,制止、处理擅自拆除防护栏2起、埋设管线案件4起,处罚污染公路案件14起,流动巡查联合治超共检查车辆428台次,卸载煤、沙、碎石等123辆,重1465吨,转运水泥等各类货物32辆,重596吨,劝返车辆重新装载52辆,共处罚款218900元,收取损坏路产赔补偿21720元,结案率均达到100%。

二、  机构设置

开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隶属于开江县交通运输局,为二级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巡查队、案查股3个职能股室。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68.1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53万元,增长6.9%。主要变动原因是普调工资。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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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68.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8.1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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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6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1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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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8.1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53万元,增长6.9%。主要变动原因是普调工资。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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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53万元,增长6.9%。主要变动原因是普调工资。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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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4万元,占6.1%;卫生健康支出6.12万元,占2.29%;交通运输支出234.35万元,占87.40%;住房保障支出11.31万元,占4.2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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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68.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3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34.3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9.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78.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88万元,占98.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1万元,占1.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14.88万元,增长165.33%。主要原因是新购置2台执法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4.8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金额14.88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公路路产路权的安全、畅通、完整的日常巡查及治理车辆超限超限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01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9年,路政大队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2019年,路政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截至2019年12月31日,路政大队共有车辆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路路产路权的安全、畅通、完整的日常巡查及治理车辆超限超限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路政大队在执行绩效过程中,基本按照进度执行,进一步做好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机制建设,杜绝恶意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补齐开江公路管理短板,确保开江公路路产路权安全、畅通。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分在2019年部门决算中无项目绩效目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开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佃租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开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 开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开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开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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