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全县文化旅游资源的利用和开发工作,完善文化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打造文化旅游产业品牌,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与推广;加强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发展的服务和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2)机构设置情况。内设办公室、行业服务股、产业发展股、市场拓展股四个职能股室。
(3)本预算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持续推进景区创A工作;开展旅游业态培育和行业服务;举办大型旅游节会;外出旅游宣传、招商推介;完善全县乡村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开江对外旅游形象。
二、部门概况
开江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是一级预算单位,有编制数16名,实有在职人员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为92.816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2.816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2.816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1.704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2万元,项目支出11.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旅游景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金山寺景区财政差额人员工资。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基本支出81.3166万元,主要用于:
单位工资福利支出71.704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绩效津补贴、社会保障费、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保障等支出,是根据2019年12月发放工资实有财政供给编制人员数严格按人事部门批准的标准进行核算;商品和服务支出9.6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等,我单位是按照第二类12000元/人、年的标准进行核算的;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2万元,即:独生子女奖励。
(二)项目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金山寺景区财政差额人员工资和公务用车项目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0.85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年初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房屋类资产为0,车辆有1辆。
八、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年初预算已安排基本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目标金额92.8166万元。未安排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名词注解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是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各级财政部门依法组织纳入本地区(或本级)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即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是指通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相关支出。
3.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附件:开江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开江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