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公示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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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琼于2003年6月21日购买四川瑞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开江县新宁镇清河广场B栋3层3号房产一套。2004年6月9日刘兆琼办理了房产登记,房产证证号为开江县房权证新宁权字第2218号,共有人为其子梁宇航、共有权证号为0200号,建筑面积为113.63平方米。上述房产至今没有办理土地分户登记,现刘兆琼向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屋、土地不动产转移登记。因刘兆琼在2016年4月12日与梁军办理协议离婚,根据双方达成协议财产分割内容,上述房产归刘兆琼所有,由于梁军现无法联系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根据不动产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现将刘兆琼转移登记事宜公示15个工作日(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5月8号),公示期满无人向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为刘兆琼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818-8221198

                 开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 4 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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