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开江县人民法院具体的工作职责包括:(一)审理法律、法规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执行国家行政机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四)为稳定辖区社会、经济秩序和谐发展,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2.机构情况。单位机构数为1个,较上年没有变化。
3.人员情况。编制数102人,2018年年末在职在编职工93人.2019年年末在职在编职工94人,2019年新进3人,辞职2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9年,开江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市中院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45,313.00元,年度执行中调整为18,345,618.98元,调整原因:一是收入项目增加,二是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及社省级统筹诉讼费办案业务资金追加到我单位,三是上年度结转资金。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预算支出数为 13,245,313.00元,年度执行中调整为18,345,618.98元,调整原因:一是人员变动,二是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及省级统筹诉讼费办案业务资金追加到我单位。
1、2019年决算收入18,345,618.98元,其中财政拨款18,345,618.98元,占总收入的100%。2019年决算支出数18,345,618.98元,其中基本支出13692998.98元,占总支出数的75%。项目支出4652620元,占中总支出数的25%。
2、2019年决算收入数18,345,618.98元,较预算数 13,245,313.00元增加5,100,305.98元。2019年决算支出数18,345,618.98元,较预算数 13,245,313.00元增加5,100,305.98元。
3、2019年决算收入总数18,345,618.98元较上年15247125.02元上升20.32%,2019年决算支出总数18,345,618.98元较上年15247125.02元上升20.32%。
(三)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公务出国费用为0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179500,原因为今年未购车;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2717.71,较上年减少28680.04元,公务接待费43304元,较上年减少14917元,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19年会议费50000元,较上年减少37756.44元,原因为严格会议管理,反对铺张浪费,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19年培训费184300元,较上年减少85260.5,原因一是本年度业务培训班次较上年减少,二是本年度未有新进人员业务培训等。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年无结余。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8年末(单位)资产25097003.59元,2019年末单位资产24451454.27元,比上年减少2.57%。2018年负债4951839.2元,2019年负债4452150.63元,比上年减少10%。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我院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加快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实行了预算、决算在政府网站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