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斩断非法链条,开江县严把煤矿安全监管“四个关口”,全力堵塞监管漏洞,务实、有序、高效做好煤矿监管工作。
严把层级责任落实关。县委书记、县长按照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参加、亲自协调“四个亲自”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常态开展一线调研督导、传导工作压力。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推动分管领导多到现场督导,督促县政府班子和各乡镇、县级部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进一步厘清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和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格局。
严把煤矿安全监督关。一是持续深化“煤矿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二是积极推广使用红外、激光甲烷传感器等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应用,督促煤矿企业完善安全避险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强力推进煤矿标准化、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三是严格执行密闭管理、火工产品审批、头面核定、采掘收尺、驻矿安监员确认报告等五项制度,建立完善煤矿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持续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力度,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一是邀请专家“问诊把脉”,详实制定《开江县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生产矿井复产标准128条,建设矿井复工标准107条),严格复工复产程序和标准。二是按照“成熟1个验收1个”的原则,聘请专家组严格对照验收后,实行“1矿1专题会议”研究,研究结果报县委书记、县长“双组长,双签字”的工作制度,把好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最后一道关口。三是严格按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对不能实行机械化和“三区”内的煤矿,引导企业自愿退出,督促煤矿解决好化解产能退出后的历史遗留问题,做好煤矿信访维稳工作。
严把队伍建设奖惩关。坚持把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按照“人员优先配备、经费优先安排、设备优先添置”的原则,进一步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才,足额提供必需的经费、装备等保障,加大煤监工作人员的送培力度,完善驻矿安监员AB岗轮换工作制度,建立一线工作人员激励机制。严格执行驻矿安监员和乡镇管理人员工作报告制度,对失职渎职、工作不力的监管人员,坚决问责到底,切实把一线监管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