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开江县人民法院具体的工作职责包括:(一)审理法律、法规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
民事、行政案件;(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依法行使
司法执行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执行国家行政机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
件,执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四)为稳定辖区社会、经济秩序和谐发展,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开江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市中院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
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推
进“六个实质化”为抓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案件2376件,审结2194件,结案率为92.3%,法官人均91.4件,裁决、执行标的
金额4.35亿元。
二、机构设置
开江县人民法院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
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5个基层法庭等业务庭室,以及办公室、政治处、行装处、司法警察大队
、机关党委、监察室等行政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834.5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了309.85万元,上升20.32%。主要
变动原因:一是人员变动,二是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及省级统筹诉讼费办案业务资金追加到我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83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4.56万元,占100%;政府
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
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83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9.30万元,占75%;项目支出465.26万元,占25%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34.56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834.5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
款收入增加了309.85万元、支出增加了309.85万元,均增加20.32%。主要变动原因:一是人员变动,二
是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及省级统筹诉讼费办案业务资金追加到我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4.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增加了309.85万元,增加20.32%。主要变动原因:一是人员变动,二是项目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4.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
0%;公共安全类支出1563.05万元,占85.2%;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88万元,占6.9%
;卫生健康支出66.68万元,占3.6%;住房保障支出76.93万元,占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34.56,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类:支出1563.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教育类: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0等于预算数。
4.科学技术类: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0等于预算数0。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0等于预算数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支出决算为127.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支出决算为66.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类: 支出决算为76.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4.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4.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
、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54.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
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
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
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27万元,占85.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3万元,占14.6%。具体
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
2018年减少2.8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2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过程中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相比,下降25.62%。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3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具
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外单位联系工作,招商引资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开江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万元、政府采购工
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开江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
、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成效显著,管理责任到位
,整体目标完成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编制质量好、绩效目标填报准确、行政成本编制控制好,
预算执行按时间进度进行、绩效监控跟得上、预决算无偏差、“三公经费”从严控制,预算管理、债务
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绩效评价等有效开展,并及时依法接受财政监督。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公共安全类: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单位用于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等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指单位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5.住房保障类:指单位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
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
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
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